校属各单位:
近年来,学校持续加强制度建设,伴随着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新的管理制度不断产生,现行制度总数不断增加。为更好地梳理和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完善学校治理制度体系,促进各项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经研究,决定编印行政规章制度汇编(2023)。为做好此项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按照废改立的原则对本部门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按时报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编原则
1.合法性原则。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必须与学校《章程》相统一。
2.统一性原则。规章制度之间不能重复,不能相互“扯皮”,不能有制度上的“空白”,同一规章制度前后表述必须一致,表述规范。
3.科学性原则。规章制度必须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符合学校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符合学校规章制度废改立要求,能切实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益。
二、汇编范围
1.经学校研究审定后,以学校文件印发的正在施行(试行)的行政规章制度。
2.以部门名称制定,适用于全校范围的正在施行(试行)的行政规章制度。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重在建设。要高度重视规章制度汇编工作,以此次制度汇编为契机,根据上级政策法规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对本部门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废止不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规章制度,修订不完善的规章制度,新增符合学校管理和发展需要的规章制度。
2.统一格式,科学规范。报送的规章制度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每项制度的标题正下方须用六角括号括注该制度文件通过或施行的文号、时间,特殊情况可作调整。
3.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请各有关单位指定1名联络员专门负责落实本项工作,并将联络员姓名和联系方式于5月11日前报送至院长办公室S205房间。
院长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