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落实《河南省省级留学人员资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豫人社办〔2022〕86号)精神,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并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现将2024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近五年内回国工作,且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且同行业认可的科研成果;
(四)项目在本地区、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且能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省内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时限和年龄限制要求。已入选国家、省人才引进计划的留学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项目要求
(一)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项目分为优秀项目和启动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二)申报名额。我校申报项目不超过3项。
三、申报时间和办法
各单位自接到本通知起,即可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进行项目申报工作。在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于2023年5月22日前将下列材料报人事处:
(一)申报函。除注明申报人基本信息外,申报人需提供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的相关承诺书。申报亟须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2份,并提交电子版。见附件1。
(三)留学回国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扫描件,原件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审核后退回,相关复印件附申请表后装订。
(四)承诺书。由申报人出具相关承诺书,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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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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