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题、组卷的工作人员及教师在工作期间或审命题后,应严格保守秘密,不得向其他无关人员及学生泄露试题及答案等内容。
二、不得对试题及答案作任何形式的复制。
三、草稿纸于审题工作完成后全部交给负责该项工作的工作人员销毁。销毁时须有3人在场。
四、审题工作期间,不得在工作房间会客及拨打电话。
五、命审题会议所命试题草稿及评分标准在离会前全部交还考试工作负责人员。
六、阶段性考试、期末考试、毕业综合考试等所命制的试卷均必须在现场完成审校工作,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带离审阅卷现场。
七、所有考务工作由教学秘书具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