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目的、任务
第一条 毕业论文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极其重要的教学环节;是培养本科生探求真理的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等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 毕业论文工作的具体任务是: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深化学生所学知识,发展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培养学生正确的思维方法,严谨的学习态度和科学研究能力。
第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毕业论文是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凡毕业论文不合格者,不能授予学位。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外国语学院要成立毕业论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长、系主任、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学术带头人等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选题审定、教师配备、时间安排、进度检查、组织答辨、成绩评定、优秀毕业论文推荐、实验材料调配、毕业论文工作总结等。
第五条 学院教务科负责汇集优秀毕业论文,上报学校教务处,编印《南阳师范学院优秀毕业论文集》
第三章 工作步骤
第六条 毕业论文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选题、下达毕业论文任务书、开题论证、搜集资料、提出写作提纲、中期自查、论文写作、论文答辩、评定成绩、优秀毕业论文推荐、总结。
第四章 时间安排
第七条 第七学期第八周开始组织学生选报论文题目,学期结束前完成确定每个学生的论文题目、指导教师、下达论文任务书、开题论证工作。
第八条 每年6月30日前,学院从毕业论文中选送3%优秀毕业论文(并附软盘)报送学校实践考试科,经审核后结集印刷《南阳师范学院优秀毕业论文集》。
第五章 选题
第九条 毕业论文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必须符合本科教学培养目标要求,有利于学生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与技能,有利于锻炼学生的综合能力;应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和社会需要等任务提出具有现实意义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坚持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要针对本学科发展的历史与现状,选定对学科丰富和发展有意义的题目;选题类型多样,难易程度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努力能够完成;命题和自拟题相结合。
第十条 毕业论文题目由教研室统一规划,并根据学科和社会发展及时进行更新,经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学院公布,供学生选择。学生也可以自拟题目,但必须经过学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审核批准。题目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调整时,本人申请,指导教师所在教研室同意,报呈学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一条 题目的确定以毕业论文任务书为准。为锻炼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毕业论文原则上应一人一题。
第六章 开题
第十二条 学生接到毕业论文任务书后,必须通过开题论证,填报《南阳师范学院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开题论证工作在学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教研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必须对学生选题进行认真考察和论证,鉴定其是否具备完成该选题能力。不具备完成该选题能力者,建议学生更换选题,连续三次开题未通过者,推迟一年毕业。
第七章 撰写
第十四条 英语专业毕业论文正文字数原则上要求3000词左右。
第十五条 毕业论文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的一项独立工作。学生应充分认识毕业论文对自己全面素质培养的重要性,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进行工作。各专业要根据自己专业的特点制定关于提纲和论文撰写的时间安排和各环节要求,教师要按规定的时间与学生见面,对其写作进行指导。学生须按照学校的要求逐个环节撰写论文,不得直接提交论文正文。
第十六条 毕业论文正文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标题 :标题应精炼、明确,准确地概括所进行的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结果。
2、内容提要:在主体内容前用100词左右扼要介绍论文的内容、采用的方法和得到的主要结果。
3、关键词:依次列出2-5个与本论文内容关系最密切的关键词。
4、目录:按三级标题编目。
5、主体内容:由引言、正文、总结和讨论三大部分组成。
6、注释或参考文献:注释或参考文献一律附于全篇正文之后,并按文中引用顺序依次排列。注释序号用①、②、③等形式标示,参考文献序号用[1]、[2]、[3]等形式标示,须与正文内容一一对应,并按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为序。请注意注释与参考文献的区别。注释是对论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参考文献是作者写作论著时所参考的文献书目,一般集中列于文末(不重复)。所有引文均归入参考文献,务必在引文处准确标注页码。参考文献条目著录项目要齐全,其格式(包括标点符号)为:
a.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
[序号] 主要责任者. 文献题名(英文题目须斜体) [文献类型标识]. 出版地: 出版者, 出版年.
b.期刊文章
[序号] 主要责任者. 文献题名 [J]. 刊名(英文刊目须斜体), 出版年, 卷(期).
c.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
[序号] 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 析出文献题名 [A]. 论文集主要责任者. 论文集题名(英文题目须斜体). 出版地: 出版者, 出版年.
d.报纸文章
[序号] 主要责任者. 文献题名[N]. 报纸名(英文名称须斜体), 出版日期(版次).
参考文献类型及其标识:
专著[M] 论文集[C] 报纸文章[N] 学术期刊[J] 硕博论文[D]
标准[S] 专利[P] 报告[R]
电子文献的载体类型及其标识:
联机网上数据库[DB/OL] 磁带数据库[DB/MT] 光盘数据库[DB/CD]
光盘图书[M/CD] 光盘软件[CP/CD] 磁盘软件[CP/DK]
网上期刊[J/OL] 网上电子公告[EB/OL]
第十七条 其它要求
1、英文题目、内容摘要、关键词应翻译成中文并置于毕业论文的最后,即参考文献之后。
第八章 排版、装订
第十八条 毕业论文正文按以下要求排版。
1、版面尺寸:A4(210×297毫米)。
2、装订位置:左面竖装,装订位置距左边界8~10毫米。
3、版芯位置(正文位置):上、下边界25毫米、左边界30毫米、右边界20毫米、装订线位置定义为0毫米。
4、封面、中英文标题页、致谢、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目录、正文文本、页眉、页脚、正文内三级标题、参考文献等的具体写法详见《南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格式图解说明》。
第十九条 毕业论文按以下要求装订。
1、统一采用A4幅面、左右竖装。
2、装订顺序:封面、论文目录、毕业论文正文、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毕业论文任务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第九章 成绩评定
第二十条 毕业论文成绩实行百分制和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制双轨评定,其中90分为优,80-89分为良,70-79分为中,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成绩评定必须公正客观,呈正态分布。
第二十一条 毕业生毕业论文成绩评定由成绩评定小组(指导教师和同教研室其他2位教师组成)负责,凡推荐为优秀毕业论文的必须通过学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组织的论文答辩。
第二十二条 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审核完成后,学院教务科要认真填写《南阳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成绩表》。
第二十三条 毕业论文评分标准。
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要从以下方面把握评分(详见《南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评定标准》和《南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参考标准》):
1、选题是否符合原则。
2、是否按期圆满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项目。
3、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基本概念与基本技能掌握情况,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与技能正确运用于毕业论文中。
4、立论是否正确,结论是否科学合理。
5、实验是否正确、严谨,计算、分析是否符合专业要求,数据及数据处理方法和结果是否正确。
6、独立工作能力、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如何。
7、毕业论文有无独到之处。
8、文字材料是否条理清楚、通顺,论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用语的规范要求,符号统一,编号齐全。
9、答辩时思路是否清晰,论点是否正确,对主要问题回答的正确情况和深入程度。
10、阅读、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检索国外有关资料能力;毕业论文中外文使用情况。
11、毕业论文字数。
第二十四条 评分标准、评定结果向学生公布。学生对个人成绩有异议,可提出申请,毕业论文领导小组接到申请后3日内必须安排复议,并及时将结果通知学生。
第十章 答辩
第二十五条 凡本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均需参加答辩。一般水平的毕业论文在教研室为基础的答辩小组内答辩,优秀毕业论文在学院成立的答辩小组内答辩,组长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教师担任,答辩小组设秘书一名。答辩小组在学院毕业生毕业论文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十六条 教务科必须提前一周安排好《答辩日程》(包括学生答辩分组情况、答辩小组组成、答辩时间和地点),并将《答辩日程》报送学校教务处考试实践科,教务处将根据各系(院)日程安排随机抽查;学生要提前一周将毕业论文复印件送达本人所属答辩小组成员。
第二十七条 学生答辩内容包括选题目的、意义、论文的主要观点及主要创新点;答辩小组要对主要内容进行提问和质疑。
第二十八条 投票表决完成后,由答辩小组秘书根据记录和表决起草答辩评语,并向小组成员宣读,经答辩小组认定后认真填写答辩小组意见,该小组成员签字后生效。
第十一章 学生应提交的毕业论文文档资料
第二十九条 在毕业论文阶段结束时,学生应提交下列项目的资料:
1、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可由教师手填);
2、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由学生提供打印稿);
3、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日志(必须由学生手填);
4、毕业论文(设计)一稿及指导意见;
5、毕业论文(设计)二稿及指导意见;
6、毕业论文(设计)试(实)验数据记录、调查问卷等;
7、文献综述(重点为查阅的原始材料及主要观点);
8、毕业论文(设计)正本(由学生提供打印稿);
9、答辩评审表(只限优秀论文或设计);
10、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
11、自选题目审批表(只限自选题目提供);
12、毕业论文(设计)教师指导记录表(必须由教师手填,学生签名)。
第三十条 学生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按统一要求整理、装订,在如实、工整地填写好资料目录后,装入“毕业论文资料袋”交指导教师进行结题验收。
第十二章 指导教师
第三十一条 第一指导教师应当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科研水平。助教也可以作为第二指导教师协助指导工作。
第三十二条 每位指导教师指导论文数量原则上平均不超过10篇。
第三十三条 指导教师在毕业论文期间必须切实负起指导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1、指导学生理解题目的任务、目的、要求及全部工作内容,指导学生制订工作计划,指定必要的参考书并指导学生收集有关资料,为学生审定论文提纲和初稿,并提出修改方案。
2、指导教师在学生写毕业论文期间应随时掌握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和质量,认真考察学生掌握知识和实际工作的能力,以及学生的工作态度、出勤、纪律等。
3、定期(每周至少一次)全面检查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和质量,对出现的问题及错误做出及时的纠正。
4、指导教师应直接对所负责的学生进行指导,他人不能代为指导,对初次参加指导学生的教师,系(院)应安排经验丰富的教师协助其工作。
第十三章 存档
第三十四条 学院教务科要做好毕业论文的归档和保管工作,保管期为五年。
第三十五条 毕业论文存档材料如下:
1、毕业论文题目一览表
2、毕业论文选题一览表
3、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4、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一览表
5、系(院)毕业论文工作中期自查材料
6、毕业论文成绩一览表
7、毕业论文
8、毕业论文工作总结
9、其它相关资料
第十四章 奖励
第三十六条 对入选《南阳师范学院优秀毕业论文文集》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并对指导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三十七 学校鼓励指导教师积极推荐优秀毕业论文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凡公开发表的论文学校将给予指导教师一定的奖励。
第十五章 其它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九条 凡与本条例不相符的,一律以本条例为准。
第四十条 本条例由学院教务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