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严格考试管理,我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学院有关规定,讨论并制定本系考试管理规范,对本院教师考试命题、监考、改卷、试卷管理作出如下要求:
一、每次考试前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考试工作方案,统一负责协调所有考试工作。
二、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开设的各门课程及其它教学环节均应进行考核。考核方式采用考试与考查两种形式。教学秘书协助教学副院长根据教学计划确定各专业课程的考核方式。
三、考试命题要求
1、考试内容要求:命题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使用教材、课堂讲授以及指定的必读参考资料为内容,既要重视考核学生对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也要重视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范围应覆盖本学期该课程的全部内容。
2、命题类型要求:命题一般分为三类:基础题、综合题和提高题。基础题目的在于引导学生全面系统地复习所学课程的全部内容,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和分析理解能力。综合题目的在于考核学生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掌握重点、难点。提高题目的在于考核学生独立见解及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
3、题量要求。听力课程的考试时间为60分钟,其它课程为100分钟。试题题量应以大多数学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为宜。
4、命题方式:任课教师应提交考试课程A、B两套试卷。所有上交的试卷都必须附有相应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听力试卷还必须附有相应录制好的音频资料。5、交卷要求:为加强试卷规范化建设,命题老师严格按照学校统一的期末考试命题标准上交打印好的试卷。为保证试卷印制的准确性和试卷的保密性,所有命制好的试卷须经命题教师签字后交教研室主任检查并签字,最终统一交教学副院长审核并签字,确认无误后由教学秘书统一送校印刷厂印制。试卷电子版(包括听力音频材料)需设置密码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交考务科保存。
四、监考要求
1、监考是每位老师的工作职责,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凡因事假不能参加监考者,必须在考试前,事先(一天以上)向系领导递交书面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方能休假,否则算旷监考。因病不能参加监考者,必须在考试前,事先(一天以上)向院领导递交书面报告并递交指定医院证明,经批准方可休假。
2、监考过程需严格按照学校考试规定执行,有违反学校教务处相关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处理。
五、改卷和评分要求
1、教师在改卷时,不得拆开试卷密封线,评卷做到公平、公正、客观。
2、严格按照评分标准阅卷。
3、平行班级的试卷进行流水阅卷。
4、阅卷过程中如出现批阅错误,有涂改痕迹的,阅卷教师需在涂改处签字,如果总分有涂改痕迹的须有阅卷教师和教学副院长签字。
5、试卷成绩登记之前进行试卷复查,复查老师认真填写试卷复查登记表。
6、试卷批改结束后,需以行政班级为单位对考试进行试卷分析。
六、试卷管理要求
1、阅卷老师应在规定时间内把认真填写好的试卷分析、成绩表、答案、评分标准、复查记录附在整理装订完好的试卷交于教学秘书。
2、试卷由教学秘书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