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范围
凡在我院学习工作一年以上的团干部、团员青年均在评选的范围内。团干部须从事专兼职团的工作时间满一年,且现在仍从事团的工作,“五四红旗团支部”参评班级必须成立团支部满一年,“十佳青年”主要面向学生(含学生党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在读全日制大学生。
2、政治上、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行动上与各级党、团组织保持高度的一致。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诚实守信,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规章制度,行为文明,身心健康。
4、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5、具有积极端正的学习态度,认真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二)优秀团干部
1、具有“优秀共青团员”的基本条件。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思想道德品质优良。
3、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能力较强,热心位同学服务,能立足本职,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活动。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善于接受和采纳广大团员的建议,工作作风扎实,富有成效,享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5、学习认真刻苦,态度积极向上,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成绩优良。
(三)“十佳青年”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政治思想素质好。
2、道德品质高尚,奉献精神强,组织纪律观念强。在校学习期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
3、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工作勤奋,且所负责的本职工作成绩突出,。
4、具有端正的学习态度,学习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专业知识,学习成绩优异。
5、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具有大局意识,综合素质好,能在广大青年中发挥表率作用。
(四)“十佳团干部”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2、道德品质高尚,诚实守信,助人为乐,奉献精神强,
3、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工作勤奋,所负责的本职工作成绩突出。
4、具有端正的学习态度,学习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专业知识,学习成绩优异。
5、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具有大局意识,综合素质好,能在广大青年中发挥表率作用。
(五)五四红旗团委
1、班级建设好:
a) 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明确有效,班级成员政治素质好,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
b) 重视对学生骨干队伍的建设,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班级团干部队伍素质高,作风正,能力强,保证团的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c) 班级团干部经常深入学生中间,通过交流了解学生情况,做好团员青年的班级日常管理工作。
2、主题活动好:
a) 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党中央和团中央的会议精神。
b) 积极组织学生开展有关本专业学术研究的社会实践及富有创新性的支部特色活动。
c) 认真落实校团委及本院系团组织制定的各项制度。
3、支部建设好:
a) 所属支部班子、日常工作制度健全;
b) 能认真做好团员教育、管理和奖惩工作,遵守团组织各项规章制度。
c) 积极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任务。
(六)五四红旗团支部
1、团支部成员团结,与班委配合协调,积极组织并参与团支部所开展得团的活动,圆满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所在支部工作成绩突出。
2、支部成员政治立场坚定,工作中积极勤奋,作风正派,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3、组织生活及团员管理规范,能够认真组织团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团员政治热情高,积极要求进步。
4、支部团员青年具有端正的学习态度,学习勤奋刻苦,学风良好。遵守宪法、法律及学校院系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公共秩序。
三、评选办法、步骤
1、由各班级同学提出申请,在班级团支部民主评议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名单。
2、各班级将推荐名单交由院系团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在会议统一通过后确定最后名单。
3、将确定名单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将名单报于校团委处审核。
外国语学院团委
201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