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6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关于需要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进展核查结果的通知》(学位办[2018]29号),同意南阳师范学院等18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从2019年起开展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
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核查,是南阳师院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学校办学实力的集中体现,是学校学科建设及学位和研究生教育的又一里程碑,是学校内涵发展的又一重大机遇,为我省高等教育增添了新的活力,为“中原更加出彩”书写了美丽的教育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