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遵守学院的各项实训室规章制度,认真指导学生实训,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二条 认真做好实训课前的准备工作,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学生实训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严格要求学生,对不按要求、不认真进行实训操作或违反实训室制度的学生,应予以批评、制止和记录。
第四条 熟练掌握实训室仪器设备的操作技能和技巧,不断学习,积极摸索和改进实训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实训教学质量。
第五条 认真保管实训室钥匙,不许将钥匙转借他人使用,也不许私自另配钥匙。
第六条 每位在实训室上课教师均为学院义务消防安全员, 需了解消防安全相关知识, 正确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做到意外事故能够应急处理。
第七条 定期检查实训室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做好实训室使用记录,发现有故障和损坏的仪器设备要及时填写相应的记录并报修。
第八条 爱护实训室仪器设备和其它设施,不随意借用,不私自将设备带出实训室。
第九条 实训中注意安全,出现意外事故要保持冷静,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预案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切断电源、火源等),有序疏散学生,防止事故扩大,并注意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处理。
第十条 实训结束后,须安排实训学生将仪器设备按要求收拾整理,位置还原,排列整齐,打扫好室内卫生,下课或离开实训室时,务必关窗、锁门、断电,保证实训室仪器设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