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南阳师范学院师资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宛院发〔2015〕118号)的文件精神,现对2023年第一批校外实践锻炼教师、博士后研究回校教师进行终期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23年6月14日前,校外实践锻炼教师填报《南阳师范学院实践锻炼教师考核鉴定表》,实践单位需根据教师实际出勤情况填写《南阳师范学院校外实践锻炼教师出勤考核通报单》,并对鉴定表和考核通报单签署意见和盖章。博士后研究回校教师对照研究计划,汇报学习研究进展及完成情况,填写《南阳师范学院博士后研究教师考核鉴定表》。所在院(部)研究做出初步考核意见,在本单位公示实践锻炼、学习内容及考核结果。
2.2023年6月16日前,各院(部)将上述材料和公示情况等报送人事处N410室。
3.2023年6月20日,学校考核小组组织集中考核,重点考察外出教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具体要求
1.教师应详细总结外出锻炼和学习的成效,相关支撑材料附后。
2.公示材料应包括:《考核鉴定表》、《出勤考核通报单》及考核结果。公示期间,接受实名举报,院(部)应将举报情况如实形成书面材料上交。
3.学校考核采用汇报答辩的方式,2023年6月20日下午15:00开始。汇报内容:实践锻炼计划完成情况、收获与不足及今后打算。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如有需要,可制作PPT。评委根据汇报情况提问,最终形成考核意见。
人事处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