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南阳师范学院师资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宛院发〔2015〕11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组织实施2023年度第二批师资队伍“能力提升工程”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教师校外实践锻炼
1.2023年6月14日前,个人申报,填写《南阳师范学院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明确实践锻炼的具体内容及目标任务。
2.2023年6月16日前,各院部审核。将实践锻炼教师名单及实践锻炼单位、签署意见的《南阳师范学院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一式二份报人事处。
3.2023年6月20日,研究确定。
二、外聘企业行业技术人才
1.2023年6月16日前,各院(部)根据本单位的教学计划,提出外聘行业技能人才需求计划,依据《南阳师范学院师资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对拟聘任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及业务考核,外聘企业行业技术人才聘期为一年。
(1)新申请外聘人员及聘期内外聘人员每学期依据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填报《外聘教师审批表》,报教务处审核课程、课时并签字盖章。
(2)新申请外聘人员填报《南阳师范学院外聘行业企业技能人才申请表》一式二份,报教务处审核签章。
(3)将上述材料及拟聘人选的个人简介、代表性成果及学历、任职资格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人事处。
2.新申请外聘人员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对拟聘人员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三、选派优秀博士进行博士后研究
1.2023年6月14日前,个人申请,填报《南阳师范学院选派优秀博士进行博士后研究申请表》一式二份,明确详细研究计划及工作任务。
2.2023年6月16日前,院(部)推荐。根据培养计划和单位实际,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
3.2023年6月20日,专家组推荐。学校成立专家组,对各院(部)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推荐。
四、相关要求
1.各院(部)在保证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安排教师参加实践锻炼,外派教师为专任教师总量的5%-10%。应注重对外聘人员的考核,筛选出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技能人才。要择优选拔,把科研能力强、业绩突出的高层次人才送出去进一步深造学习,为学科发展储备领军人才。
2.校外实践锻炼教师必须全职在实践单位从事一线工作,师范专业教师校外实践锻炼单位应以幼儿园、中小学为主。日常考勤由实践单位管理,各院(部)协助。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人事处、教务处及相关院(部)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实践锻炼考核小组,负责对参加实践锻炼教师的日常出勤及实践锻炼结束后的汇报考核。
3.相关表格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双师教师”下载,请各院(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N410房间。
人事处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