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实验室档案管理办法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为了科学规范全面客观地反映实验室建设的历史,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档案归档管理范围
1、实验室建设方面:
(1)实验室批准成立或撤并,改组的依据批文。
(2)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3)实验室内改造用的电路布线图、水、气管道布局图,及一些特殊技术安全的设施施工图。
2、仪器设备方面:
(1)实验室仪器设备账册,报废外调单据。
(2)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档案。
(3)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运行记录本
3、实验室人员方面
(1)实验室人员结构资料。
(2)实验室人员考核材料。
(3)实验人员日志等。
4、实验教学、科研方面:
(1)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实验教学计划、新开实验报告。
(2)实验技术的研究及成果,自制教学实验仪器的报告及鉴定书等。
(3)实验室科研课题立项、结题报告获奖证书、专利申请材料等。
5、其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照片、底片、录像带、光盘等。
二、实验室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及时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分类装订、标记、便于使用和查阅。
三、实验室档案属校档案室归档范围的应按照《南阳师范学院档案归档条例》上交校档案室。
四、外单位或个人因工作需要查阅或借阅有关档案资料者,均按学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查阅或借用手续。
水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