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与农业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公约及安全检查制度
日期: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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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实验室
一、安全公约
1. 实验课教师及实验员对实验室的安全负责。
2. 危险性实验在教师指导下进行,不经教师允许学生不得擅自动手。
3. 注意防火、防爆、防毒,每次实验完毕后应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4. 剧毒药品按规定领取,小心使用,废液按相关程序处理。
5. 消防器材要完备,每月检查一次。
6. 违反安全制度并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检查制度
1.自查:
各实验室实验教师和实验员要在课前进行试验设施设备、环境、试剂等的安全自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或出现事故,应及时向负责该实验室的实验员或者实验室主任报告。实验员要在每次课后实验室检查时,着重检查安全问题,并及时处理或者上报。未开展实验课时,实验员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实验室主任至少一周检查1次实验室安全,实验室主管领导每两周一周检查1实验室安全。
2.检查
定期检查:
学院主管领导、实验室主任及有关人员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问题,并配合学校的定期安全检查,按学校要求上报检查结果,每月不少于一次。
不定期检查:
学院主管领导会同实验室主任及有关人员不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3、安全检查结果汇报及通报
实验室自查和检查结果要记录在案,对于检查结果进行逐级汇报,对于检查存在问题整改不及时的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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