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与农业工程学院 低值耐用品、易耗品及实验材料领借、购置办法

作者:实验室

1.本院系低值耐用品、易耗品及实验材料的领借、购买办法应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各实验教师应在前一学期末接到实验教学任务后,于放假前向实验室主任提交下一学期所需低值耐用品、易耗品及实验材料计划,包括品名、规格、数量,经院务会研究后于开学初通知实验教师。
3.实验材料由实验员负责购买,其他物品由实验室主管领导及实验室主任安排购买。
4.实验材料的购买量严格按照院系领导所批计划购买,其他物品购买量由实验室主管领导及实验室主任决定,超量者不预签字报销。
5.执行学院财务制度,严格按财务处所规定的手续报账。实验材料由实验教师验收、实验室主任审核并签字,再由主管领导签字。实验员应详细记录实验材料购买流水账,流水账包括日期、品名、单价、购买数量、教师领用数量,剩余数量。每月合计一次,并将合计结果交实验室主任保存。其他实验物品的购置按学校规定执行。
6.暂未用完的物品由实验员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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