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与农业工程学院量化条例

作者:韩鸿基

为了激励学生积极上进,培养竞争意识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加强院系风学风建设,全面、客观、公平的评价学生在校期间的各种表现,为学年鉴定、评先评优、奖学金评定、优秀毕业生评选、先进班级评选和党员发展等提供可靠的依据,根据我院学生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生命科学与农业工程学院量化条例考核原则
(一)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德育为先的方针,以制度化管理与人性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主要从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会活动与学生工作、技能培训及其他、社会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量化考核。
(二)综合素质量化考核要坚持有据可查的原则,各种加扣分必需要有相应的原始记录作为依据,以便广大同学随时监督核查。上课、双语考勤扣分情况学习部和语工部要留有原始考勤记录,活动考勤负责部门应保存原始考勤记录,宿舍内务和晚归的检查结果自律部,自管会要留有原始检查结果记录。各类荣誉、资格认证、学术成果和等级考试所获的证书必须要有原件才能加分。担任学生干部职务证明,学生处分文件等都可作为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的依据。非本院团委老师所开量化条(包括本院非团委老师)需要由本院团委老师审核,根据本院量化条例做出调整并签字盖章后方可加分。
(三)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同学都有权利查看个人量化考核记录,监督量化考核工作的执行,对量化考核过程中存在的不真实,不公正,不严格执行本条例的情况及时依次向本班班委、学生会量化部、辅导员反映。
(四)学生综合评价挂钩的原则。学年奖学金评定所依据的综合总成绩,其中量化成绩要占一定的比例;同等条件下,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优秀的学生,在评先评优、组织发展中具有优先权。
二、综合素质量化考核的公示方法与监管程序
(一)量化考核记录由生命科学与农业工程学院学生会量化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各班团支书负责记录。各班量化记录本每学期由量化部检查一次,学生个人的各项量化考核结果将以班级形式每周公布一次。
(二)生命科学与农业工程学院学生会量化部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不定期检查和监督各部门的考核工作,如发现有不合规或不公平行为发生,根据情况依次向生命科学与农业工程学院学生会量化部分管主席、主席团、院团委老师反映。
(三)如凡受到校、院级以上处分者,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受到校、院通报批评者,学生会各部出具通报时需交量化部电子版,公示后需交纸质版备份以待查阅。
(四)每学年学生的综合总成绩由学习成绩和量化成绩两部分组成:
1.大二年级量化成绩占30%,学习成绩占70%,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全部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本专业最高者全部课程加权平均成绩)×70%×100+(量化成绩/本专业最高量化成绩)×30%×100。
2.大三年级量化成绩占30%,学习成绩占70%,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全部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本专业最高者全部课程加权平均成绩)×70%×100+(量化成绩/本专业最高量化成绩)×30%×100。
3.大四年级量化成绩占20%,学习成绩占80%,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全部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本专业最高者全部课程加权平均成绩)×80%×100+(量化成绩/本专业最高量化成绩)×20%×100。
三、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加扣分细则
一、办公室量化细则
1.院系内要求的集体活动无故迟到、早退的每人每次扣2分;无故缺勤者扣3分。拒绝参加或参加纪律差且不服从管理的同学每人每次扣3分,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
2. 班长应如实配合办公室工作,若发现谎报本班情况者扣除个人量化分5分,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
3.安排的值班无故迟到,早退的每人每次扣2分;无故缺勤者扣3分。值班期间未能好好履行职责的扣2分。
4.安排各部门上交材料时,若材料上交不齐全,未能按照要求完成,且无合理理由的扣该部门部长2分。
5.课余时间进行临时工作的每人每次加2分。
6.参加活动每人加2分。
7.军训期间,各个新生班级带班每人加10分
二、自律部/自管会量化细则
1.宿舍优秀个人加1分。
2.优秀宿舍:宿舍长加2分,成员加1分。
3.文明宿舍:宿舍长加4分,成员加3分。
4.上课期间在宿舍睡觉扣5分,并刷通报。
5.上课期间宿舍被子不符合要求或没叠扣3分;一人没叠被子扣寝室长0.5分依次累加。
6.公寓文化节参加人员每人加1分;拿到名次前三名依次追加4分,加3分,加2分,证书不再额外加分。
7.宿舍脏乱差宿舍成员扣1分,寝室长扣2分。(宿舍垃圾多,乱拉电线,网线,集体桌面脏乱)
8.宿舍成员个人脏乱差扣个人2分。(不对寝室长单独扣分)
9.发现大功率一律没收扣10分并刷通报。
10.发现飞线充电现象,扣除个人量化分5分,并刷通报。
11.查寝过程中,若有寝室拒检,则全寝扣除量化分2分。宿舍拒检一学期超过三次的,取消本学年评优评先及奖助资格。
12.养宠物与大功率处罚一致,没收扣10分并刷通报。
13.公寓板报每人加量化1分(不超过3人)。
14.外宿扣个人量化5分,并刷通报。(未按规定时间销假者,第一次提醒,再次出现类似情况扣除量化2分)
15.如当天无晚归请假条,次日需补上假条,若没有及时补上则扣除量化3分。
16.在宿舍或教学区域打架斗殴者: -10(分/次/人)、1500字检讨(所有相关人员); 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者-15(分/次/人)、2000字检讨(所有相关人员),并取消本学年评优评先资格,院系内处分,并上报学校上级部门处理。
三、学习部量化细则
(一)正常上课:
迟到 -3(分/次/人)  旷到 -5(分/次/人)
早退 -3(分/次/人)
查课时未到者,扣除个人量化分5分,并刷通报;
(二)课堂纪律:
1.顶撞老师视情节轻重扣除个人量化4-6(分/次/人);
2.扰乱课堂纪律者视情节轻重扣除个人量化分4-7(分/次/人);
3.严禁上课时间在教学场所吃早饭、零食等,一经发现扣除个人量化3(分/次/人)。
4.手机入袋情况:
手机已带拒交手机者,扣除个人量化5分,并刷通报;以手机壳或手机模型代替手机者,扣除个人量化5分,并刷通报;课堂上玩手机者,扣除个人量化分5分,并刷通报;以上情况被老师或巡视领导发现,扣除个人量化分10分,并刷通报。
(三)班会:
1.迟到 -3(分/次/人) 旷到 -5(分/次/人)违纪-4(分/次/人)
班会违纪情节严重直接刷通报。顶撞学习部管理人员,每人扣4分,严重者直接刷通报。
2.对寒暑假、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长假前后将严格考勤,凡未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擅自提前离校或未按时返校的学生,按考勤原则双倍扣分。
3.班会优秀节目+2(分/次/人)
(四)其他会议、讲座类(学校、学院组织召开各类会议和讲座):
1.迟到 -2(分/次/人) 旷到 -3(分/次/人)
2.学生会会议迟到者-1分,未到且未向相关负责人请假者-2分(本项扣满十分则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五)日常工作:
对日常协助整理材料的同学(学习部成员不予加分)给予个人量化2(分/次/人)(每学期分数不超过10分)
四、就业创业部量化细则
一、积极参加、组织招聘会,每人每次2分。
二、组织策划职业生涯任务访谈活动,每人每次2分。
三、参加职业生涯访谈活动,获一等奖,每人7分,获二等奖,每人5分,获三等奖,每人3分。
四、协助本部门开展工作,每人加2分。
五、参加创业大讲堂及类似活动,每人加2分,缺席扣3分,迟到、早退扣2分。
六、参加各类科技作品竞赛,如科技制作类、小发明类、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网络制作类、调查报告类(论文在15000字以上)等,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作品经学院上报的参赛者(如有或抄袭、造假,一律不加分),第一作者+5分,第二作者+4分,其余作者+2分;
(1)经学院上报到学校的作品,学校评审后
特等奖,第一作者+11分,第二作者+7分,参与者+3分;
一等奖,第一作者+10分,第二作者+6分,参与者+2分;
二等奖,第一作者+9分,第二作者+5分,参与者+2分;
三等奖,第一作者+8分,第二作者+4分,参与者+1分;
未获奖,第一作者+4分,第二作者+2分,参与者+1分;
(2)经学校上报到市级的作品,经主办方评议获奖
特等奖,第一作者+18分,第二作者+13分,参与者+4分;
一等奖,第一作者+17分,第二作者+12分,参与者+3分;
二等奖,第一作者+16分,第二作者+11分,参与者+3分;
三等奖,第一作者+15分,第二作者+10分,参与者+2分;
优秀奖,第一作者+14分,第二作者+9分,参与者+2分;
未获奖,第一作者+6分,第二作者+4分,参与者+2分;
(3)经学校上报到省级的作品,经主办方评议获奖
特等奖,第一作者+26分,第二作者+20分,参与者+6分;
一等奖,第一作者+25分,第二作者+19分,参与者+5分;
二等奖,第一作者+24分,第二作者+18分,参与者+4分;
三等奖,第一作者+23分,第二作者+17分,参与者+4分;
优秀奖,第一作者+22分,第二作者+16分,参与者+3分
未获奖,第一作者+8分,第二作者+5分,参与者+2分;
(4)经学校上报到国家级的作品,经主办方评议获奖
特等奖,第一作者+33分,第二作者+25分,参与者+8分;
一等奖,第一作者+32分,第二作者+24分,参与者+7分;
二等奖,第一作者+31分,第二作者+23分,参与者+6分;
三等奖,第一作者+30分,第二作者+22分,
五、勤工部量化细则
1.打扫办公楼打扫一次加1分。
2.本部门相关比赛和活动按比赛情况或活动情况酌情加分。
3.勤工助学岗位不加分。非学生干部助管类岗位(如老师助理,临时协助老师工作等)根据实际工作时间由学院团委老师酌情加分。每星期不超过1分,每学期不超过15分。
六、社实部量化细则
(一)“社会实践月”系列活动
表现优秀+3(分/次/人)表现一般+2 (分/次/人) (优秀率为十分之一)
(二)“雷锋月“系列活动
表现优秀+3(分/次/人))表现一般+2分(分/次/人) (优秀率为十分之一)
(三)参加社会实践部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活动:
表现优秀+3(分/次/人))表现一般+2(分/次/人) (优秀率为十分之一) ;
(四)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荣获荣誉称号的同学+3(分/次/人)。
注: 1.社会实践部成员以志愿者身份参加志愿活动时.同样给予相应的量化奖励。
2.自愿参加志愿活动但不遵守纪律者扣1~3分,协助本部门工作的视情况加1-2分
3.搬桌椅每人加2分
七、体育部量化细则
(一)早操:迟到 -2(分/次/人) 早退-2(分/次/人)
旷到 -4(分/次/人) 违纪-2(分/次/人)
(缺勤两次则通报处理)
(二)体育文化月(篮球赛、足球赛、排球赛、)迎新(迎新篮球赛、足球赛)运动会等各项赛事:(体育部人员协助开展球赛活动于该系列球赛结束后酌情加分)
各项比赛观众每人每场比赛加1分。
1.篮球赛:
通过选拔并积极训练:+7分,获得一等奖再+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若为排名制则前三名+5分,第四、五名+3分,第六、七、八名+2分)无故不参加训练者:-1(分/次)
2.排球、足球赛、网球赛、手球赛:
通过选拔并积极训练:+6分,获得一等奖再+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若为排名制则前三名+5分,第四、五名+3分,第六、七、八名+2分)无故不参加训练者:-1(分/次)
3.羽毛球赛、乒乓球赛:
通过选拔并积极训练:+6分,获得一等奖再+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若为排名制则前三名+5分,第四、五名+3分,第六、七、八名+2分)无故不参加训练者:-1(分/次)
4.运动会:
个人项目:通过选拔,参加训练并表现良好者基础分5分;获得第一名再+6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4分;第四、第五名+3分;第六至第八名+2分,无故不参加训练者:-1(分/次)(a.训练一周以上中途淘汰者+2分,b.打破学校记录者+10分,c.参加多个项目,基础分不变,按名次累计加分)
集体项目:通过选拔的运动员基础分4分,获得名次前八名加2分,无故不参加训练者一次扣1分。(a.训练一周以上中途淘汰者+2分,b.参加多个项目,基础分不变,按名次累计加分)
运动会志愿者加4分,积极协助参加运动会方阵训练,每人加 2分,参加运动会方阵表演同学每人加5分,无故不参加训练者:-1(分/次)
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体育活动,基础分5分。
球赛,运动会相关证书不再额外加分。
八、文艺部量化细则
1.歌手,曲艺,主持人基础分3分(参加海选加1分),进入初赛在基础分上加1分,进入复赛在基础分上加2分,进入决赛在基础分上加4分(不予叠加),获得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中途刷掉的队员根据训练时间加2-4分。
2.街舞,舞蹈,红歌会基础分3分(参加海选加1分),进入初赛在基础分上加1分,进入复赛在基础分上加2分,进入决赛在基础分上加4分(不予叠加),获得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中途被刷掉的队员根据训练时间加2-4分。
3.健美操队员基础分为4分,进入初赛在基础分上加1分,进入复赛在基础分上加2分,进入决赛在基础分上加4分(不予叠加),获得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被中途刷掉的队员根据训练时间加2-4分。
4.节目:演员每个节目加5分,(如有同学同台出演多个节目,则多一个节目多加两分)。
5.其他类活动,依照卧龙文化艺术节相关节目类型加分。
6.歌手、主持人陪练(1-2人),街舞、曲艺、舞蹈陪练(1-2人)健美操陪练(2人),复赛2分,决赛3分。教练加5分,进入复赛决赛依次加2分。
7.训练无故迟到扣除1分量化;无故缺席训练扣除2分量化;不配合训练安排并且态度恶劣扣除3分量化;故意捣乱、恶意造谣扣除4分量化,情节严重的,申请通报批评;中途退出视情节严重程度与原因,情节严重、态度恶劣的扣除4到5分量化同时通报批评。
8.卧龙文化艺术节类活动的证书不再额外加分。
9.礼仪队平时出席活动不加分,学期末发放证书其证书加十分,教练加五分
九、心理部量化细则
(一)基本活动
1.参与10.25大学生心理健康文化周;5.25心理健康文化节;3.7女生节活动的同学,初赛每人加2分,复赛每人加4分(不予叠加);获得校级证书者,学年结束统一进行加分。
10.25心理健康宣传周,5.25心理健康周,3.7女生节等活动中参加游戏的成员加2分。
2.心理手抄报(每张手抄报最多由两人制作):
由于学校对于院系的排名取决于所交所有手抄报的平均分,且每张手抄报水平不同,故有以下量化细则:
(1)院系排进学校前6名时,选出三张优秀手抄报进行量化鼓励,每人加量化2分。
(2)院系排在学校6名以外时,由于整体质量下降,故只选出两张手抄报进行量化鼓励,每人加1分。
3.阳光心理报征文:上交到心理咨询中心的征文加2分,阳光心理报采用的征文加4分.未上交到心理咨询中心征文加1分。
4.黑板报、展报:黑板报、展报由大一新生所有班级轮流制作,每次人数不超过5人,主要负责画画的同学加3分,参与画画的同学加2分。
5.参与心理部相关日常活动,加1-2分(分/次/人)。
(二)其他活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分)
院系活动:第一名+3(分/次/人);第二名+2(分/次/人);
第三名+2(分/次/人)
校级活动:第一名+6(分/次/人);第二名+5(分/次/人);
第3-6名+3(分/次/人)
注:活动可根据活动大小在第(二)条酌情增加分数或者减少。
十、宣传部量化细则
1.参加院系内部征文比赛获第三名加2分,第二名加3分,第一名加4分。
2.上挂稿件校外网站一篇4分,校内网站一篇2分(非新闻中心成员采稿者适用此项)。
3.经过院系内选拔参加校级比赛者初赛加2分,复赛加2分,决赛加3分,获得证书第一名加8分、第二名加7分、第三名及优秀奖加5分(证书与初赛复赛决赛加分不累加)。例如:征文大赛,电子竞技大赛。
4.运动会期间加油稿,通过校新闻中心编辑部审核加1分,编辑部通过主持人通过并广播的加2分。每人最高上限加分8分
5.每篇微信推文阅读量超过150并且点赞量超过20的,制作本篇微信推文的作者加2分,每人最高上限加分8分。
6.展板在校级评比中参与者(最多三人)第一名每人加3分,第二名每人加2分,第三名每人加1分。
7.在市级征集活动中获奖加8分,省级加10分,国家级加20分。(例如:暖暖河南征文等)
8.做好人好事被社会新闻媒体宣传者市级加10分,省级加15分,国家级加20分。
9.报送稿件被学校和学院(包括学校官网和学院‘新闻快讯’处的通讯)录用的作者加2分每人最高上限加分8分。
十一、语工部量化细则
1.双语凡是违规(睡觉,说话,玩手机)扣2分,被校会查到扣5分。
2.双语迟到早退者扣2分,未到者扣10分。
3.双语表演略紧张扣1分,严重紧张扣3分。
4.双语表演者未脱稿一人扣6分,负责其双语的语工委员扣2分。
5.双语节目安排后无节目者一人扣2分,负责其双语的语工委员扣1分。
6.语工委员忘带语工本扣2分,语工本不规范不全面者扣1分。
7.双语之星每人加2分,进步之星每人加1分。每个年级双语之星2个,进步之星1-5个。
8.优秀语工委员每人加1分(每个年级0-2个)。
9.参加育英杯:初选每人2分,入再选每人加4分,入决选每人加12分,领诵15分。(不予叠加)
10. 推普活动,推普宣传标语征集入选者,每人加2分;推普征文征集入初赛每人加2分,入决赛每人加5分(不予叠加);推普演讲参加者每人加2分。若推普活动形式改变,视情况加分。
十二、组织部量化细则
1.协助本部门工作的视情况加1-2分,对本部门工作不配合并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视情况扣1-3分。
2.院里要求的集体活动(如志愿者活动,清明节祭英烈,会议的开展等)无故迟到、早退的每人每次扣2分;无故缺勤者扣3分。拒绝参加或参加纪律差且不服从管理的同学每人每次扣3分,积极参加者加2分。
3.青年大学习截止周二晚上十点无后台记录,但上交截图显示是在周二十点以后做的,则扣除两分量化。截止到周四晚上十点无记录且未交截图的,则扣除量化5分。青年大学习三次未做,则通报批评并记入学生档案。
十三、量化部量化细则
(一)、量化部日常工作量化细则
1.辩论队:队长每学年8分,副队每学年5分;若无副队的情况,指导代替副队,根据参与培训的情况,酌情扣分,量化部负责考核;选拔阶段:每场比赛参赛队员各加1分,最佳辩手追加1分;参与校级比赛的同学在基础分的基础上,根据比赛场次,每比一场加1分,最佳辩手加2分,校级比赛时每场辩论赛主席加1分。
2.羽毛球协会:会长每学期10分,副会长每学期9分,会委每学期7分。
3.团支书的量化本在干事检查的时候发现有出现3次错误,扣2分。
4.量化申请重复出错三次及以上扣相应部门干事2分。
(二)班干评定量化细则
1.在各部门日常执行工作中,若出现班干谎报、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等情况的出现,视情节严重扣除个人量化3-5分。若情节严重将予以通报批评。
2.每学期期末结束后,由量化部协调其余部门对各班班干进行考评(附件二),考评成绩将体现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评级,最后予以量化奖励
     以上为日常工作涉及的量化细则。如有在工作中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同学,看情况予以扣除1-3分量化及通报处理。如有一些特殊情况特殊工作将会同团委老师商定之后视情况处理。

量化部每学期收取一次量化条,每学年收取一次证书、论文及进行学生会干部及班干量化加分,具体加分细则如下(每学期):
(一)、学生会干部及班干量化细则



 

注:担任多个职务的前两个职务加满分,第三个职务加一半分数,其他职务不再计算分数。
学生干部申请量化要求:
任职于校学生会及其他部门、组织的成员的量化考评,需持量化申请证明(附件一)打印后由所在部门签字盖章,学院团委老师审核调整签字盖章后,交至我院量化部部长进行量化加分。

(二)、证书加分细则
1.各种学科类比赛加分细则:
Spcp证书加5分
校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优秀奖+3分);
市级(一等奖+13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优秀奖+5分);
省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优秀奖+6分);
国家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优秀奖+10分)。
2.除校内组织参加的活动,以个人名义参加的比赛不加分(网上答题竞赛),教育机构等发的证书均不加分。
3.为避免重复奖励,教师资格证,会计证,驾驶证,心理咨询师证,计算机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奖学金证书,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奖励性证书,球赛、运动会相关证书,卧龙文化艺术节类活动相关证书均不加分。
4.科研项目,论文作者从学生开始,第一作者加20分,第二作者加15分,第三作者加10分。(最多上交5份,论文内容需为本人实际参与,未参与工作仅为挂名者不加分)
5.专利证书加10分。(从学生第一作者加10分,第二作者加8分,第三作者加5分。最多上交5份(专利内容需为本人实际参与,未参与工作仅为挂名者不加分)
6.对学院有特殊贡献者,经老师讨论后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加分。
十四、其他
1.学年评定基础分30分。
2.个人学年量化上限120分,超过部分不予计算分数。
3.本条例可根据实际需要由学院团委老师指导生命科学与农业工程学院学生量化委员会随时进行更改,条例以最新发布的版本进行相关量化考核工作。

生命科学与农业工程学院学生量化委员会
2021年11月3日

量化申请证明附件:  量化申请证明.docx  
班干期末考评表附件:  班干期末考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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