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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旅学院学生会管理条例

作者:   时间:2015-04-29   点击数:

学生会是学生自己的群众性组织,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大学生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组织形式,受团总支领导。环旅学院学生会实行主席团集体负责制,下设学习部、语工部、组宣部、生活部、体育部、女生部、自律部、社会实践部、劳卫部、心理部、信息部、文艺部、勤工助学部共十三个部门。  
、学生会的管理采取各部门负责制,学生会主席团对团总支负责,各部部长对主席团负责,各部成员对部长负责;
、学生会干部应做到:
1、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工作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准时参加会议,按要求认真记录;
3、按时值班,确有其他重要事情的,要在前一日向当值主席团干部请假,并自行安排其他同级别干部代替。
4、按要求完成老师安排的临时性任务;
5、遵守各项纪律,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注意维护我院学生在学校和社会上的影响;
6、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优先考虑集体利益。    
三、期末校、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包括主席、副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办公室主任)、各班班长及学生会各部部长、各班团支书平时不用记录量化考核分,其量化在班级基础类最高量化分数的基础上分别向上浮动15%10%9%  
四、有以下情况的,在期末总评的干部加分上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1、旷会、迟到或代会,未在开会1小时前向主席请假的;
2、未按要求值班;
3、由于自己的原因未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且没有合理解释的;
4、量化部门连续两次全校排名在11名(含)以后的部长;
5、负责人工作记录本检查中被评为较差的;
6、因工作关系和其他同学发生摩擦,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有以下情况由主席团劝其退出学生会:
1、有两次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
2、三次及以上不参加会议或不按要求值班的;
3、量化部门连续三次全校排名在11名(含)以后的部长;
4、不能够团结协作,有损和谐工作氛围的;
5、考试成绩有不及格现象且综合排名在班级后20%
6、有不良嗜好或处理问题不能公平公正,在同学们中间有负面影响的;
7、在工作中与他人发生冲突,情节严重的;
8、有违反纪律的情况被通报的;  
六、有违反纪律被学校处分的,开除出学生会。
七、条例由环旅学院团总支负责解释。
 
 
环境科学与旅游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201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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