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推行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形成良好学风,依据《南阳师范学院学生管理手册》,结合环旅学院实际情况,特此制定如下量化考核细则:
环旅工作特色—— 合作、务实、平稳、有序
基础类量化
I学习类
一、每学年期末考试文化课总成绩(考试课+考查课)排在班级前3名者,依次添加3分,2分,1分。
二、每学期单科考试成绩班级第一名者加1分。
三、获得市级、校级征文比赛取得前三名分别加4、3分。
四、在市、校级刊物上发表文章者分别加4、3分。
五、旷课2学时者、迟到3学时者扣1分;旷课4学时者、迟到6学时者扣3分;若情况严重,给予该生纪律处分!
II活动类
一、 运动会:校运动会前三名加5分,前五名加3分(团体赛同样适合)。拉拉队队员每次加1分,累计最高不超过3分。参加方队者加1分,各种服务队加1分。加油稿被电台播出者,加1分。参加运动会训练,且表现良好,但未获名次者,加2分。
二、 各类体育比赛(校、系比赛同时参加者取最高分):系级各类体育比赛,第一名加3分,参与者加1分。代表系里或以个人名义参加校级各类体育比赛者,前三名分别加4分、3分、2分。代表系里参加校级比赛训练,始终坚持训练,但未获奖项者加2分。
三、 早操:无故迟到、早退者,扣1分;累计满3次者,第三次扣5分,并通报一次。无故旷操者,扣2分,累计满2次者,第二次扣5分,并通报一次。早操服装不得体、做操不认真者,扣1分。
四、 文艺活动:参加校级各类文艺表演活动者加2分,排练态度不认真者不加分。系级各项文艺活动,非文艺部成员参加表演者加1分(同一节目参加表演者不得累积加分)。参加校级演讲、朗诵、辩论、书画大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班会表演节目者,加1分,主持人加2分。
五、 社会实践活动:代表学院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者(如植树、地球日宣讲等),加2分,组织者加3分,党员参加公益活动不加分。代表学院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者加3分。
III综合类
1、好人好事,加1分,被系里通报表扬者加2分,党员做好人好事的不加分;
2、优秀宿舍,每人各加1分;被通报的宿舍,每人各扣1分;
3、凡在寝室内经商、私拉电线、私用酒精炉者,扣3分;
4、每周的早操、双语、班会、内务被通报者每次扣2分;
5、凡外宿者一次扣3分;
6、凡不尊重教职工者,视情节扣3——5分,若是党员或学生干部者,加倍扣分;
7、去系里帮忙的同学加1分;
8、参加南阳师范学院广播电台者加1分,提供采稿单者加1分;
9、英语角、文化周等校、系、班级活动不积极参加者(指定人选)扣2分;
10、凡在大型集会、班会等公共场合出现睡觉、趴桌子、交头接耳、大声喧哗的有损集体形象的行为,每次扣1分,三次以上者(含三次),第三次扣5分,并出通报一次;
11、定期评定优秀双语人加2分;
12、参加板报加1分
IV学生干部类
一、校、系学生会各部干事基准分为2分,各班班委成员基准分为3分。寝室长、实习小组组长基准分为1分。
二、双语、班会等活动每周评比在系中评比第一相应负责班委加2分,倒数第一扣2分。
三、以个人名义参加学校协会或者社团者,加1分;其中担任会长(副会长)、主
席(副主席)者基准分为3分;担任部长者加1分。
四、凡被授予省级、校级、系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社会实践活
动积极分子者分别添加5分、3分、2分。
奖励类量化
一、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者加12分,在国家级一般期刊上发表文章者加9分,在省级刊物上发表文章者分别加5分。
二、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和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等比赛中获得国家级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奖的分别加12、10、8、6分,获得省级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奖的分别加6、5、4、3分。提交作品但未获者加2分。
三、获国家、省征文比赛取得前三名分别加8、6分。参加省高校运动会前三名加7分,前八名加5分,参赛者加3分。参加省级文艺表演者加4分。参加省级演讲、朗诵、辩论、书画大赛获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4分。
四、提交作品但未获奖加2分。
特别注意
1、考试作弊;打架斗殴;在宿舍使用违章电器,并造成严重后果;一学年个人因私请假达到或超过80个学时,或旷课达到8学时(每天按8学时计)者取消本学年奖助学金及评优评先资格。若为学生干部,视情况可取消相应的学生干部身份。
2、校、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包括主席、副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办公室主任)、各班班长及学生会各部部长、各班团支书平时不用记录量化考核分,其量化在班级基础类最高量化分数的基础上分别向上浮动15%、10%、9%。个人总分不得超过100分。
3、校、系、班级干部干事基准分在学生干部类中规定不重叠加分,以最高基准分为准;
4、校、系各部下发的通知以班级规定为准。除重大活动系里明文通知再另行评定。
量分总分计分方法
量化总分=基础类量化分数+奖励类量化分数
学生干部量化总分=班级最高基础量化分乘以上浮比例+奖励类量化分数
奖学金评分计分方法
评选奖学金时,综合评分规则如下:
文化课成绩(考试课成绩平均分乘于85%+考察课成绩平均分乘于15%)乘于80%+量化成绩(需要换算为百分制得分)乘于20%。
示例:若考试课为5门,成绩分别分A、B、C、D、E,考察课为2门,成绩分别为F、G,量化成绩为H(假设班级内量化最高分为M),则综合评分计分如下:
[(A+B+C+D+E)/5*85%+(F+G)/2*15%]*80%+H/M*100*20%
以上细则望各班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在执行过程中灵活掌握,坚决做到公平、公正。若有需要更改之处,必须经过经过全体讨论,通过之后方可执行。
若无异议,请在下面空白处签字:
环境科学与旅游学院
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