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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验收是对项目建设成效的全面评估,直接影响校园信息化建设成效,也是支付项目采购费用的依据,必须严格程序。

二、验收的依据及应提供的内容

1、项目验收基本依据:项目招标文件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电子版由财务处招标办公室统一提供。

2、供应商与中国银行南阳分行签订的采购合同复印件。复印件由中国银行南阳分行提供。

3、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系统部署文档、技术资料、使用指南、协调会会议纪要、质量管控文档、系统测试数据等。

4、项目成交供应商和学校签订的数据保密协议(纸质版)一份,并加盖学校公章,非学校二级单位公章。数据保密协议下载地址:https://www2.nynu.edu.cn/xzbm/wlzx/info/1004/1715.htm

以上所有文档统一归档备查。

三、项目验收程序

1、项目验收分两个层面进行:一是项目主导单位根据项目完成情况,自行组织的部门级验收;二是在部门验收通过的基础上,由信息化管理中心牵头组织专家委员会,对项目进行校级验收。

2、项目主导单位对项目进行部门级验收,并把验收从过程性材料及验收结论、校级验收申请书等资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交信息化管理中心综合科。由信息化管理中心牵头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校级验收环节。

3、校级验收

(1)信息化管理中心负责牵头组织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现场验收,项目主导单位应做好现场汇报及系统功能演示工作。若需其他辅助设备,由项目主导单位协调供应商自行解决,验收结束后由供应商收回,期间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2)信息化管理中心牵头成立项目验收专家小组,成员由中国银行南阳分行、信息化管理中心、财务处(招标办公室)、项目主导单位各出一人。然后外请1——3位信息化专家。原则上组长在外请专家中产生。

(3)信息化管理中心对各项目与校园网核心平台的集成情况,按照《南阳师范学院应用服务与平台集成技术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凡未完成系统集成工作的项目,一律不得验收通过。

四、验收结论的使用

1、校级验收结论由信息化管理中心及时反馈至项目主导单位。

2、由信息化管理中心负责向学校及时汇报项目验收情况。

3、若项目验收合格,由信息化管理中心代表学校将相关结论及材料提交中国银行南阳分行,而后由中国银行南阳分行根据验收情况支付项目采购费用。


南阳师范学院信息化项目验收报告,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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