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涉密计算机的安全保密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
2、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系统安全保密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的保密培训,并定期进行保密教育和检查。
3、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专机管理,非涉密计算机的安全保密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涉密计算机。
4、涉密计算机不得与互联网相连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5、载有涉密内容的载体(包括硬盘、光盘、移动存储设备等)不能带离保密地点,移动办公设备上不能有涉密内容,严禁涉密内容在与Internet相连的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
6、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媒体应及时销毁,涉密内容的销毁必须有效且不可恢复,必要时送交校保密委进行销毁。
7、在校园网上发布信息的管理工作遵从有关规定进行,发布的信息必须审查后才能发布。
8、发现计算机信息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
9、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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