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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搞好保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保密工作文件精神,严格遵守《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保守党和国家秘密。

三、对自己工作中涉及的秘密,不准向家属亲友和无关人员泄露;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党和国家的秘密;不准将秘密文件、资料带回家中;私人通信和打电话,不得涉及秘密事项;不得摘抄带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应经主管领导人批准,并应妥善保管。

四、起草文件、材料和编印信息等,均需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五、办公室负责人签批秘密文件和内部资料,应注意保密,人离开办公室必须将文件资料锁进抽屉或文件柜,不得随便堆放在桌面上。

六、传阅和传递文件材料必须严格遵守其传阅及发放范围,不得随意扩大。

七、办公室人员参加会议,凡需在一定期间内保密的内容,均不得随意向外泄密。各类会议的记录需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并及时归档。

八、对信访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按具体程序办理,办理过程和结果按保密制度要求执行。

九、办公室负责人要定期检查本室保密制度执行情况,一旦发现泄密事件,需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十、办公室支部要经常对本室人员执行保密制度的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搞好保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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