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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制

河长制职责内容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2-11-13  文章来源:本网站   点击数:

   “总河长”、“副总河长”职责是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

   1、县级“河长”职责是负责指导、协调所辖河道保护管理工作,督促乡镇“河长”和县直有关部门履行职责。乡镇“河长”职责是是所辖河流河道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牵头推进河道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道巡查保洁、河道生态修复和河道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检查督导“河段长”、“河道管理员”履行职责。

    2、“河段长”职责是责任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协助“河长”开展检查、考核等工作,做好对河道管理员的监督指导。承担河道治理的牵头、协调和管理等职责,按照乡(镇)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河道整治工作。开展辖区内河道管理热点难点问题调研,提出河道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制定辖区内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3、"河长(zhǎng)制",即由中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河长制"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六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