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与传播学院

发布时间: 18时14分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4日 星期五
新闻与传播学院学术报告会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要求,学生提前15分钟入场,不准旷课、迟到、早退,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者应事先请假,请假手续按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办理;进入会场后本人到各班签到处签到,不准代签,考勤材料由科研管理和学生管理各存1份。学术报告会开始后,迟到学生不再签到,按照旷课处理。

    2、报告会上应专心听讲,遵守纪律,积极参与互动活动,讲究文明礼貌,尊重老师,不得随意进出或擅自离开报告会现场。

  3、报告会期间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严禁接打手机,严禁收发信息;不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用品进入教室;

4、遵守社会公德,着装得体。严禁在教室内吃东西;严禁从事上网聊天、玩游戏等与报告会无关的活动。

5、学术报告会考勤材料,作为学生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6、在校生参加学术报告会3次,取得学术素质培养1学分;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2个学术素质培养学分。毕业论文答辩当天公布毕业生学术素质培养学分,不满2学分者,按照学生综合素质学分没有修满处理,即没有达到毕业要求,重修1年。

7、本规定自2013年级开始实施。2013级毕业前必须参加学术报告2次,2014级毕业前必须参加学术报告4次,2015级(含)以后各年级毕业前必须参加学术报告6次。本规定解释权归新闻与传播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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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