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外国语学院科研工作,整合学院科研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科研人员的集体智慧,强化学院科研团队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团队建设主要任务是培养和造就一批以优秀学术带头人为核心,研究方向(领域)稳定,团队组成合理,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团结合作、创新进取精神,在省内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和学术地位的优秀科研团队。
第三条 根据“术有专攻”的原则,学院暂设立科研团队4个。
第四条 外国语学院科研团队实行院长负责制,副院长、科研专干负责科研团队的日常管理,团队负责人负责科研团队业务管理。
第二章 团队建设
第五条 每个团队设负责人1名。团队负责人要治学严谨,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有稳定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并围绕该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
第六条 团队成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专业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有较稳定的合作关系,具有相对集中的1-2个研究方向、研究问题和研究成果
第七条 团队应建立工作定期通报制度。主要报告本团队学术活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以及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等。
第八条 团队每月至少组织1次本领域的学术研讨沙龙。每学期邀请专家来校讲学,定期安排团队成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并写出总结,并在学术研讨沙龙活动中进行分享和交流。
第九条 团队成员在团队建设期间取得的各类项目、成果、奖项等,凡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者可获得相应配套和奖励。
第三章 管理与考核
第十条 学院负责对科研团队实行统筹管理,依据学校科研处提供的科研统计数据,对科研团队实行目标考核。团队要接受学院定期组织的评估和检查,优胜劣汰,动态发展。
第十一条 团队的每个建设期为1年。建设期满后,学院对团队的各项成果进行考核验收。考核内容包括: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获奖、发表论文等。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合格。经学院考核不合格的科研团队,通报批评,延期一年再考核。延期届满仍然不合格的,学院将取消该团队。
第十二条 科研团队的考核内容和指标
(1)申报成功省级及以上项目1项,或申报成功地市级及以上项目2项。
(2)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篇。
(3)获得地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二等奖及二等奖以上1项,获得地厅级级科研成果奖励三等奖及三等奖以上2项。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附则
(一)本试行办法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二)本试行办法自2016年6月1日起试行
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