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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电学院领导干部监督教学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18-08-28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校风建设,强化对教学和教学管理的监督和指导,促进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学院决定由学院领导和其他科级干部组成教学监督指导小组,并制定本条例。

教学监督指导小组的工作任务如下:

1.参与教学过程中的常规检查,了解各教学单位和教学管理部门的教学安排情况。

2.每天都对课堂教学、实验教学等进行巡查或听课检查。每学期每位成员听课时间不少于12学时。

3.每学期配合学校教学工作重点,抽查部分教案、作业、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试卷、教学大纲等,发现日常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影响教学质量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根据教学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和研究,为学院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决策依据。

5.不定期召开学生和教师座谈会,了解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信息和提出指导性建议。

6.教学监督指导小组每月应至少召开1次例会,交流听课情况和常规检查情况。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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