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二级学院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学校下拨行政经费的使用,根据南阳师范学院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院实际,经过全体教职工表决通过,同意制定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财务管理与公开办法。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管理原则
1、保障学院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2、促进学校下拨行政经费的专项、规范使用。
3、完善二级学院财务公开制度。
4、配合学校财务处、审计处完善财务报销的有关手续。
二、财务管理办法
1、成立学院财务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党政班子成员和2名及以上教师代表组成,并公示。
2、经费支出有各职能部门根据日常工作的需要在学校下拨经费的限额内统筹安排。
3、常规支出按照事前申报、采购、财务登记、分管领导签批、院长签批、书记签批等的顺序进行。
4、重大事项支出由学院财务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其他及说明
1. 学院经费支出接受学院教职工的公开监督。
2.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