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探索新形势下党支部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障中心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按照校党委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有关要求,院党委决定在各党支部中开展党支部工作创新评选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评选对象
学院各党支部。
二、评选名额
每学期评选1-2项创新工作。
三、评选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学校党委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创新的有关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选:
1、党支部工作创新。
2、党支部制度建设创新。
3、党支部活动载体创新。
四、评选标准
(一)体现开创性。提出的理念、采取的手段、实施的技术和方法、搭建的载体和平台、创新的领域等,在全院乃至全校属于首创,或在原有的基础上实现了改进和突破,体现党务和教育工作规律,符合党建工作发展方向。
(二)富有实效性。创新成果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进入领导决策(或在专业刊物上发表),受到上级部门表彰,得到干部群众认可,在院、校内有较大影响,对推动党建和教育工作成效显著。
(三)具有推广性。创新工作经验被上级部门推广,对党建和教育事业发展产生积极推动作用,具有较强的借鉴和示范作用。
五、评选程序
1.支部推荐。创新工作以支部为单位申报。每个支部择优推荐1个创新工作项目,撰写1000字左右的创新成果自评报告,经支部书记签字后,于每学期末报院党委审核。能说明成果价值的有关资料一并报送。
2.网上展示。所有申报创新工作均放置学院网站党务工作相应栏目进行展示,各党支部组织党员群众学习、浏览、评议。
3.组织评审。院党委组织专家对每个申报项目在开创性、实效性、推广性等方面进行评审,确定结果。
4.公示。院党委将确定的创新工作项目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
六、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支部创新工作,在学院年终总结大会上对所属党支部进行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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