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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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卫生守则
发布时间:2026-04-3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1.实验室应由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其他使用该实验室的教师须积极配合。

2.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存放在安全处。如遇火灾,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上报。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3.如有盗窃和隐患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不得隐瞒,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4.实验室内不准吸烟、随地吐痰和存放杂物。与实验室无关的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5.实验结束后,实验教师要及时打扫卫生,保持室内整洁;并关闭门、窗、水路和电路,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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