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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8-11-1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2018119日)

为落实宛院发【2005212号南阳师范学院关于印发《南阳师范学院实验教学管理规程》的文件精神,确保实验室安全无事故,规范和提高实验教学及管理水平,明确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工作职责,特制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如下:

  1. 实验室专职人员按照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主管实验室领导和实验室主任的要求参与实验室管理工作。

  2. 实验室专职人员应以实验室安全为重中之重,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和了解各种仪器使用性能的特点,掌握对一般仪器设备维护保养知识。

  3. 协助实验老师开课前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及时调整和报修仪器,确保实验老师正常开课。

  4. 实验教师有课时必须进实验室,向实验教师了解实验仪器工作状况,检查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和实验室使用记录是否填写完整,督促实验教师在实验结束后整理仪器、打扫卫生、关窗、断水电、锁门等,并在实验室使用记录备注栏内签名。

  5. 督促实验教师至少每周打扫一次实验室。无实验时,需每天检查一次实验室,确保实验室安全和整洁。一学期无实验课的实验室,由分管的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全和卫生工作。

  6. 对不遵守实验室教学与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书制度的实验老师,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要暂时收缴该实验老师的实验室钥匙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直到其完成管理要求的工作任务后再发放。

  7. 每周将实验仪器设备和安全状况上报给实验室分管领导和实验室主任。

  8. 及时更换实验室门牌信息,清理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9. 完成主管实验室领导和实验室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0. 实验室专职人员应该按时上下班,执行严格考勤制度,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班,应该向主管领导请假。

  11. 学期末每位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都要对自己本学期完成的任务、工作态度等情况进行小结,并在实验室管理工作会上汇报,主管领导根据本人的小结、完成任务情况,听取群众意见,研究确定考核等级,评优评先与考核等级挂钩。

  12.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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