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实验室教学与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书
为落实宛院发〔2005〕212号南阳师范学院关于印发《南阳师范学院实验教学管理规程》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规范和提高实验教学及管理水平,明确教师的责任和权利,特制订本实验室教学与管理责任书,实验室教学与管理第一责任人承担责任如下:
1.实验室实行第一责任教师负责制,第一责任教师要全面负责本实验室实验教学与管理相关事宜,有权决定是否允许第二责任教师或其他教师承担本实验室教学工作。学院在安排相关的实验教学任务时首先要征求第一责任教师的意见。
第二责任教师对第一责任教师负责,另外亦应遵守对第一责任教师的实验教学要求。所有实验教师在课程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钥匙。
2.第一责任教师应负责实验教学的信息管理收集,建立相应的实验教学档案。主要内容为编辑、收存本课程实验教学资料(大纲、指导书、报告、考试考核试卷及成绩)、实验项目和其开出率等。还要注意收集有关国内外本学科科技发展动向的资料,注意学习引进实验教学改革的经验。
3.第一责任教师负责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配合实验技术人员及时解决仪器设备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并做相应记录。协助实验室主任完成本实验室拟购仪器设备的调研、申请、论证、验收等工作。
4.做好实验室开放过程中的值班、实验准备、仪器维修等工作。
5.第一责任教师负责本实验室的消防安全工作,所有使用实验室的教师在离开实验室前认真做好关闭门窗、切断水电。
6.实验教师实验教学的基本要求:
(1)实验教师必须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
开课前一周内提交实验信息表。
上课前预做实验项目,熟悉实验原理、方法、步骤。充分了解和掌握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运行状况及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法。
需要购买低值易耗品的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实验室提交购买低值易耗品申请书。需借用的仪器设备向实验设备管理人员办理相应的领用手续方可借出。
(2)认真组织教学、严格考勤。
认真填写实验室各项记录、学生签名表以及实验仪器使用记录等。
教师应按照提交的信息表安排的时间组织教学,调停课需要按照学院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后,报实验室备查。
(3)严格实验教学过程管理
实验教师上第一次实验课时,均应结合本实验室的具体要求讲解有关规章制度、安全事项和主要仪器设备的原理、结构及使用方法等。实验教师不得中途离开实验室,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实验教师必须抽查预习情况并评定预习成绩。未预习或预习未达要求者,不准做实验。
客观评定学生在实验过程中的能力表现并填写学生的操作分数。检查学生的实验数据并签字,不合格的安排重做。
实验结束后,安排学生整理、检查仪器设备,及时收交借出工具、器材等。组织学生打扫卫生,保持实验室整洁。及时批改实验报告。
7.学期末,按学院有关规定精心组织考试、评定成绩。
(1)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教师要按照学院有关考试考核规范组织考试。
(2)未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实验成绩应包含平时成绩(预习、操作)和报告成绩。实验部分和理论部分任课教师不一致者,实验成绩经教学秘书转交理论教师计算总成绩。
请仔细阅读上述实验室第一责任人的权利与义务,如果您同意并愿意遵守实验室第一责任人的权利与义务条款,请在下面签上您的名字,如果您违反本约定条款,对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实验教学造成不良影响,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有权拒绝您承担实验室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