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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师范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1-11-05    作者:     来源:     点击:

第一条 依据《南阳师范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实施细则》(宛院发[2021]264号),为提高学院教学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强化和改进学生学业管理,改革传统的“事后处理型”管理为“事前预防型”管理,形成学校、学生、家庭问积极互动的良好局面,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学生学业预警是指学院针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出现的不良情况,采取适当方式,通过学院、学生和家长问的多方沟通与协作,及时提示或预先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学业预警对学生不是一种处分而是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管理制度。
第三条 实施学院学业预警的目的:
(一) 加强学院与家长、学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多方协作,适时引导和及时干预,帮助有不良学习情况的学生完成学业。
(二) 督促在校学生能按照学校、学院和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方案的要求,努力学习,加强素质修养,避免、减少学生在学习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三) 确保整体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努力缓解和减少社会、家庭的矛盾与冲突。
第四条 依据《南阳师范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实施细则》(宛院发[2021]264号),学院实行学业预警制度,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每学期补考后根据学业清理结果,分为一般学业预警、严重学业预警、退学预警三种类型。
第五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院将给予一般学业预警,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
(一) 经补考,一学期不及格课程超过(含)2门者。
(二) 入学以来,累计不及格课程超过(含)3门者。
第六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院将给予严重学业预警,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或其他监护人)。
(一) 经补考,一学期不及格课程超过(含)4门者。
(二) 入学以来,累计不及格课程超过(含)5门者。
第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院将给予退学预警,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或其他监护人〉。
(一) 入学以来,累计受到二次严重学业预警者。
(二) 入学以来,累计不及格课程超过(含)10门者。
第八条 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程序。
(一) 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教学秘书、辅导员、班主任、学业导师等组成的学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业预警和帮扶工作。
(二) 每学期补考后,学院将符合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的学生进行统计汇总,各学院将达到学业预警条件的学生名单再通知学生本人签名,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南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名单汇总表》交教务处。
(三) 所有达到学业预警的学生都需填写《南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致学生)》。达到严重学业预警和退学预警的学生,由学院同时对家长出具一份《南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致家长)》,由学院负责传达到相关家长,同时收缴《南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回执)》。
(四) 学院做好学业预警的同时重点加强对预警学生的帮扶工作。每月对学生的学习成绩、思想(心理)素质等信息进行实时跟踪。应明确分工,安排学业导师、辅导员、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等负责做好被预警学生的心理疏导,为学生的学习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强化对被预警学生进行专业认知教育,帮助其制定选课、补考和重修计划,增强其自信心和学习主动性。同时将学生学习情况通知学生家长,请家长配合学校督促学生认真完成学业。
(五) 学院组织人员对预警学生安排面谈并做好记录,了解成绩落后的原因,会同学生队伍、教学管理队伍、任课教师、学业导师、班干部等人员,共同提出提高学生学习成效的方案,并作好有关帮扶安排,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第九条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预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曹邦卿
副组长:余焕久、王新征、徐俊、徐中华
学习指导和帮助负责人:蒋耿民、各专业教研室主任、对应课程任课教师
学生日常及心理疏导负责人:丁建芳、杨磊、各对应辅导员
成员:全体教职工
跟进日程:每月30日
第十条 本细则解释权在土木建筑工程学院,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南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名单汇总表.docx  
         2南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致学生).docx  

                     3南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致家长).docx  
                     4南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回执).docx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