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以及研究生教育具体情况,现对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管理,确保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组织管理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与巡视督查小组,统筹安排与监督我院复试录取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三、招生专业
生命科学学院2026年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
二级学科或专业领域 |
学习方式 |
0860 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 |
086001 生物技术与工程 |
全日制 |
086004 发酵工程 |
0951 农业 (专业硕士) |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
全日制 |
四、复试基本要求
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初试成绩达到相关专业A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
五、复试时间及复试人员名单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于3月下旬至4月中旬举行,具体复试时间及复试人员名单会在我院主页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复试形式和内容
1. 复试形式
复试的形式为现场复试(线下)或网络远程复试(线上),复试考生准备带相应审核材料在指定时间内提交和报到,并签署诚信承诺书,进行资格审查。
2. 复试比例
依据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和考试成绩进行综合研判,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实行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1.2。
3. 复试内容
根据我院相关专业硕士对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要求,通过线下或线上复试,在复试中将对考生的各项能力与素质等进行考查,具体如下:
(1)思想政治品德
在资格审查和复试中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能力(满分为100分)
复试中通过自我介绍、对话交流、笔答和演示等多种方式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外语水平(满分为100分)
复试中通过复试中通过自我介绍、对话交流、笔答等多种方式,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运用综合能力。
(4)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复试中通过自我介绍、对话交流和演示等多种方式,考察考生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通过评委就学生进行综合提问进行。
(5)针对同等学力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之外,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加试细胞生物学和酶工程原理与技术;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硕士加试植物学和农业生态学。加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复试流程
1. 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准备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
(3)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见附件);
(4)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5)成绩单(加盖公章),
(6)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应带齐所有毕业证书);
(7)应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考生也可提供反映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8)本科毕业论文;
(9)相关科研成果;
(10)专家推荐信;
(8)-(10)为非必须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
2.线下复试
(1)资格审查
考生携带相应审核材料在学院进行现场审核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2)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在指定教室加试两门专业课。
(3)综合面试
考生依学院安排,提前进入候考区,现场抽签后依顺序进行面试。
(4)离场
考生面试后,应及时离场并保守试题秘密。
3.线上复试
(1)资格审查
考生提交相应审核材料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2)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在指定网络远程复试系统中加试两门专业课。
(3)综合面试
考生依学院安排,提前进入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候考区,依顺序进行面试。
(4)离场
考生面试后,应及时离场并保守试题秘密。
4. 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具体计算公式为:
复试成绩= 外语成绩*20%+专业能力成绩*60%+综合素质成绩*20%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5. 录取
根据考生总成绩与招生计划,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名单报送至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后,在研究生处及学院网站向社会公示。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若再相同,则比较复试中综合面试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本科)和网络教育(本科)届时可毕业的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 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学院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
八、严肃考风考纪
复试过程中,对有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本校在校生,我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外校在校生,我校通知其所在学校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考生所在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申诉渠道
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监督巡查小组:0377-63525023。
十、其他事宜
1. 复试录取办法实行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及我院网站。相关复试录取要求请同时参照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如本内容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本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由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韦老师、徐老师
联系电话:15660991622、15818664535
附件:
1.南阳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享受照顾政策申请表
2.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3.研究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4.南阳师范学院招收全日制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