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评报告指导书-小教-二级

作者:办公室主任

自评报告是师范类专业认证的重要依据之一。专业应根据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准确说明专业的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客观陈述为达成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而设计并实施的教育教学体系,为支撑人才培养而配备的师资队伍、支持条件,以及为保障人才培养质量而建立的持续改进机制。
本指导书围绕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提出了自评报告撰写的基本要求,仅用于专业撰写自评报告参考,而不是作为自评报告撰写的范本。指导书中所列内容,是专家在进行认证判断时所需的基本信息,自评报告应包含但不限于这些内容。
自评报告应严格依据标准,参照本指导书建议的格式撰写。文字描述应简练准确,图表应清晰详实,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便于认证专家对照认证标准进行审阅。自评报告不应包含与认证标准无关的内容,不应将少数学生的“标志性成果”作为达标举证材料。

 

附件:  自评报告指导书-小教-二级2021-02-0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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