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党政联席会议由院主要领导主持,研究处理学院党务、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院党政联席会议由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根据会议讨论议题由院主要领导决定的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一、院党政联席会议题范围:
1、研究学院、党、政、工、团、学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综合治理及党政决定的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
2、研究学院人事调配、机构设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院内调整、人员考核、奖惩、晋升、学院的的重要改革措施、规章制度、收入分配等问题。
3、研究学院教学工作的有关问题。包括确定教学任务的分配原则,分析教学工作的情况,组织教学检查评估,讨论教学改革,研究确定教学计划,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研究专业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实习就业基地建设等有关问题,包括确定进修学习教师人选,青年教师的培养、帮带方案等。
5、研究决定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实验设备购置、管理等;
6、研究科研工作的有关问题,包括确定对外学术交流、课题申报、出国人员选派等事项。
7、研究学院的招生计划、就业指导、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党员发展及教育、人才培养等事项。
8、研究决定其他提交会议讨论的工作。
二、院党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周一下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会议次数或推迟会议。每次会议召开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传达。
三、出席会议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由会议主持人或委托有关人员事先征求其意见,会后通报情况。会议的决议和文件必须经过到会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成员通过才有效。
四、会议指定专人进行详细记录。凡需传达的,由指定人员及时传达。
五、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会议期间将手机设为振动或静音。
六、提高保密防范意识,不得随意公开会议研究讨论中不宜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