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分值
|
教研论文
| 一级学术期刊,EI、ISTP、ISSHP
| 150
|
二级学术期刊
| 100
|
一般中文核心学术期刊
| 60
|
CN期刊
| 20
|
教材
| 国家各部委统编(课题规划)教材(分/万字)
| 导向出版社
| 10
|
一般出版社
| 8
|
省教育厅统编教材(分/万字)
| 导向出版社
| 7
|
一般出版社
| 5
|
教
研
项
目
| 国
家
级
| 重大项目
| 1200
|
重点项目
| 750
|
一般项目
| 500
|
省
部
级
| 重大项目
| 500
|
重点项目
| 260
|
一般项目
| 有经费
| 150
|
无经费
| 100
|
教育厅
| 有经费
| 50
|
无经费
| 25
|
校级
| 有经费
| 25
|
无经费
| 10
|
教学
成
果
奖
|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单列,分值由校学术委员会核定。
|
省级
| 特等奖
| 750
|
一等奖
| 500
|
二等奖
| 300
|
校级
| 特等奖
| 100
|
一等奖
| 50
|
二等奖
| 30
|
| | | | | |
说明:
一.教研论文
1.人文社科类顶级学术期刊和一、二级学术期刊由学校指定,详见《南阳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奖励办法(试行)》附件。
2.教研论文由科研处按照相关规定统一核算。
二.教材
1.教材类别:教育部统编教材、教育部课题规划教材、国家其他部委统编教材和省教育厅统编教材。
2.导向出版社目录详见《南阳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奖励办法》(试行)之附件。
3.合作教材分值统计办法:每万字分值×系数(主编系数为1.3,副主编系数为1.0,参编系数0.7)。
三.教研项目
1.项目第一单位必须是南阳师范学院。
2.教学研究项目须通过相应各级鉴定(结项)后才能获得该项分值。
3.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以批准文件要求为准,其资助经费在5万元以下的按一般项目计分,资助经费大于5万元的按重点项目计分。
4.教研项目:国家级计前七名(按名次分别占总分值的0.35、0.20、0.15、0.10、0.10、0.05、0.05)、省部级计前五名(按名次分别占总分值的0.40、0.25、0.15、0.10、0.10)、教育厅计前三名(按名次分别占总分值的0.50、0.35、0.15)、校级计前两名(按名次分别占总分值的0.60、0.40)。
四.教学成果奖
1.获奖第一单位须为南阳师范学院。
2.教学成果:国家级计前七名(按名次分别占总分值的0.35、0.20、0.15、0.10、0.10、0.05、0.05)、省部级计前五名(按名次分别占总分值的0.40、0.25、0.15、0.10、0.10)、教育厅计前三名(按名次分别占总分值的0.50、0.35、0.15)、校级计前两名(按名次分别占总分值的0.60、0.40)。
五.教学研究工作量的审核与使用时效
教学研究工作量每年度审核公布一次,其使用实效和管理办法与科学研究工作量相同。
六.其他
1.同一项目不得重复获得分值,项目获奖只补充差额部分。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自行废止。解释权归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