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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师范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资源环境专业)2025年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复试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5-03-25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以及研究生教育具体情况,制定现对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细则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统筹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应考尽考,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组织管理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与巡视督查小组,统筹安排与监督我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建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三、复试基本要求

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初试成绩达到资源环境专业硕士A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

四、复试时间及复试考生名单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于3月下旬至4月上旬举行,具体复试时间、要求在我院主页上发布,复试人员名单在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公布(https://www2.nynu.edu.cn/xzbm/yjsc/info/1031/2001.htm),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复试形式和内容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请考生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1.学院根据资源环境专业硕士专业领域对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要求,在复试中将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复试笔试:综合考核,不指定考试科目,考查考生的专业综合能力。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着重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60分)、外语水平(20分)和综合素质(20分)等。考生可向考核人员提供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已获得的科研奖励等补充材料。

(3)对于同等学力的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外,还需加试“测绘学概论”,“资源与环境综合”两门专业课,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测绘学概论参考书目:测绘学概论(第三版),宁津生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6年。

资源与环境综合参考书目:资源与环境概论(第二版),王敬国等,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11年。

(4)我院不进行破格复试。

(5)如有必要,我院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2.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30%+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听力、口语等)*70%

3.复试比例

依据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和考试成绩进行综合研判,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实行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1.2。

六、复试流程

1.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前须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原件、复印件各1份):

(1)准考证;

(2)身份证;

(3)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4)诚信承诺书;

(5)成绩单(加盖公章);

(6)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应带齐所有毕业证书);

(7)应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为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察,请考生提供可以反映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8)本科毕业论文;

(9)相关科研成果;

(10)专家推荐信;

(1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审核通过后,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审核通过后,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审核通过后,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以上材料(1)-(7)为必须项,(8)-(12)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

2.复试

具体复试形式和内容如上所述。

3.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采用加权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4.录取和体检

我院根据考生总成绩与招生计划,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若再相同,则比较复试中综合面试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

学院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后,在学院及研究生处网站向社会公示,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学院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

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我校研究生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见研究生处网站),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七、严肃考风考纪。

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复试过程中,对有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本校在校生,我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外校在校生,我校通知其所在学校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考生所在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申诉渠道

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巡视督查小组:0377-63513139。

九、其他事宜

1.复试、调剂与录取等相关信息和通知实行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及我院网站。相关复试录取要求请同时参照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如本内容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苏老师15890879639

黄老师18567178322

本实施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南阳师范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所有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九日

南阳师范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路1638号南阳师范学院中区逸夫楼

办公电话:0377-63513727
招生就业电话:0377-6352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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