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模拟舱是利用模拟舱以及多媒体设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场所,供日常教学和有关教学活动使用。
二、使用模拟舱进行授课需提前申报编入教学进度表,增补须经教务科审批。
三、根据课程表开放模拟舱实训室,如教师需要调课,需提前一周报教务处审批。
四、教师使用模拟舱授课,应掌握基本使用常识,具备独立、正确操作模拟舱以及多媒体设备和使用平台的能力。
五、教师在首次使用模拟舱教室前应熟悉设备,熟悉软件。
六、教师需在计算机上安装或存储课件,应参阅《多媒体设备使用注意事项》,并按《多媒体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应予赔偿并给予处理。
七、教师安装或存储在计算机上的课件在课程结束后不予保留。
八、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教师应及时联系当值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九、模拟舱以及多媒体设备成本高、寿命有限,非日常教学活动不得使用,确需使用须经审批。未经允许学生不得操作模拟舱以及多媒体设备。
十、爱护模拟舱以及多媒体设备,保持模拟舱以及多媒体操作台面清洁,不得将粉笔头、杂物弃于模拟舱以及操作台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