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我院团学活动的申报和审批程序,保证团学组织的各项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应于涉及学生安全的校外大型文体活动或涉外活动
二、各学生会部门及社团于活动开展前一至两天到团委办公室领取《环境科学与旅游学院团学活动申请登记表》,并及时将《环境科学与旅游学院团学活动申请登记表》交到学院团委办公室,待学院团委书记审批后方可开展活动。
三、对于学院的大型活动,必须以活动策划书和活动安全工作预案的形式将活动的详细情况交由学院团委审批,学生会各部门及社团不得开展未经审批的活动。
四、如无特殊情况,学生会各部门及社团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活动的范围和权限开展活动。如遇特殊情况,活动主要负责人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学院团,如需更改活动计划的由学院团委批准,更改计划中涉及经费问题的由学院团委审批。
五、如遇紧急情况,活动项目的负责人要及时将详细情况向学院团委进行汇报。
环境科学与旅游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