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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服兵役资助政策普及

作者:   时间:2025-03-12   点击数:

为全面提高军队素质与国防建设水平,激发学生爱国热情,鼓励高校学生积极参与征兵入伍,现有诸多服兵役资助政策作为支持手段,帮助学生全身心投入军队。以下为我校现行服兵役资助政策解读:

资助对象: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象包括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与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学费减免政策对有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不享受资助政策的人群有,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资助标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本专科生每生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20000元(以入伍时的具体资助政策标准为准)。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退役复学、退役入学学生申请学费减免的,根据申请学年所属的上述时间段,按照实际应缴学费(不超上限)或所属时段资助上限金额(学费超过上限)进行减免。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的标准:原则上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享受3700元/学年标准的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不必进行困难认定)。

申请流程:首先,应征报名的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l》(以下简称《申请表I》一式两份)。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承诺书。其次,学生或家长持《申请表I》到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然后,学生或家长将《申请表l》原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寄送至学院辅导员或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最后,学院辅导员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学生资助中心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及时办理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学费减免申请流程:第一步,退役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以下简称《申请表II》一式两份)。第二步学生持《申请表II》到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退役入学学生需同时到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盖章。第三步学生将《申请表II》原件、《退役证》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学生资助中心。最后,学生资助中心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及时办理学费减免。

“强国必先强军,军强才能国安。”希望同学们能够深入了解服兵役资助政策细节,积极投身国防事业,为强军强国贡献力量。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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