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的部署及我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建立学院党委的工作制度。
一、学院党委的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改革及学院党委的各项决定在学院的执行。
(二)参与讨论和决定学院的教学、科研、开发、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行政负责人按照职权范围行使职权。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单位干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四)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负责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发展工作。
(五)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组织落实学院的政治学习计划,及时传达校党委的指示、决定;
2.结合教学、教改、科研、开发、行政管理等工作,在教师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证上述工作的顺利开展;
3.与学院行政负责人共同落实对优秀骨干和青年教师的教育培养计划;
4.落实学院党委对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部署和全面素质教育计划;
5.经常关心、了解教师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认真落实《教师法》维护教师的正当权益;
6.领导学院工会、分团委和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二、学院党委委员会的会议制度
为使学院党委委员会能履行其职责,确实起到学院战斗堡垒作用,必须加强组织形式的保证,制定会议制度如下:
(一)每月初召开一次党委会,研究上个月党务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明确本月支部工作的重点。
(二)每学期的第一个月的第三个周二召开一次委委会,专门研究党员发展问题,如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发展
对象的确定,以及他们的思想动态。
(三)每学期的最后一个月,召开学院全体党员民主生活会。(四)每年度最后一个月下午,组织一次民主评议活动。
(五)每学期期末召开一次学院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总结工作中的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确定下半年工作的方向和任务。
(六)每学期不定期召开二次党员大会,可与发展新党员的大会合并。
(七)坚持每两周一次的党员学习,对党员进行党章、党的新历史时期改革、理论学习教育,或组织党员做对社会、对学院有益的教育活动。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和监督,每年一次(12月)对全学院党员和党委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内容既要评议是否履行党员义务,是否切实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的纪律,又要同本人承担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结合起来,对党委的评议主要是评议是否履行党委的职责,是否起到战斗堡垒作用。民主评议时,要利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对党内的错误思想、错误言行,严肃认真,事实求是的展开批评。要注意全面评议每个党员的功过是非,并要充分吸收非党员教师的意见。对优秀党员要给予表彰,后进党员给予帮助,不合格党员要认真处理。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体现党内民主集中制,使党内政治生活政党化,按照党章和中央有关规定,建立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招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学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及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密切联学院群众的情况;
5.其他重要问题。
就以上问题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民主生活会的组织
1.民主生活会由学院党委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
2.会前,参会人员要认真准备,撰写书面发言材料,会议召开前二天,报告学校党委组织派员参加指导;
3.会中,参会人与要积极发言,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诚布公,坦诚相待;
4、工作人员要原汁原味作好记录。
(三)民主生活会的总结
1.会议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学院委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学校党委帮助解决的,应及时上报;
2.属于违犯党纪、政纪、国法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交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