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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区学业导师制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3-15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进我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丰富和完善“十大育人”体系的实施内容、载体、路径和方法,创新学校人才培养的新思维、新模式,实施“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该建设也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体制机制创新。社区导师的建设是做好“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新时代卧龙学子,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 学业导师任职资格

第一,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好,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第二,工作责任心强,严于律己,身心健康,关心关爱学生,愿意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第三,了解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和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掌握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熟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第四,承担教学、科研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

第二章 学业导师工作职责

进驻社区,通过知识竞赛、文艺活动、主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思想引领。以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追求卓越的学术精神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言传身教、感染学生,帮助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培养家国情怀,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引导学生践行校训精神,博学求是、笃行自强,树立“与祖国同行,为人民奉献”、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高远志向。

第二,学业指导。帮助学生制定合理的学业规划和学习计划,做好学业指导和帮扶,引导学生明确未来发展目标和发展路径。深化学生对专业的认知与理解,让学生了解专业前沿信息和发展趋势,拓宽视野。因材施教,激励学生个性化发展,帮助学生明确个人兴趣与优势,转变学习观念、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改进学习方式方法,提高自主学习能力。根据学生的特点、个性和志向,指导学生选课和合理安排学习进程。

第三,学术引导。做好学术熏陶和传承,组织学生参加研究生学术沙龙、科研课题研讨等活动,培养学术兴趣。指导学生掌握学术资源使用、文献资料收集、学术论文规范等基本学术技能。鼓励有条件的导师吸纳学生成为科研助手,创造条件让学生早进团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

第四,深度交流。导师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灵活多样的方式与学生交流互动、指导学生。导师每学期开学初应与学生见面,每月一对一、面对面指导交流不少于1次。关注学生日常生活,加强与学生的情感沟通与交流,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困惑和问题,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做好工作记录,将指导、辅导学生和参与学生交流活动如实记录在案,及时总结分析、反馈给学生,并定期向学院汇报。

根据学校给予社区每学期1万元经费支持,社区导师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社区综合管理委员会申请活动经费,总经费不能高于学期的总经费。

第三章 学业导师配备与选聘

第一,我校住宿以学院为单位,社区导师选聘同样以学院为单位,各学院系成立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若多个学院为一个社区,相关学院成立联合组,其他党、政、工、团负责人组成的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导师的选拔、配备、使用、管理、考核等实施工作。

第二,个人申报经各学院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学校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具备导师资格。

第三,导师实行聘任制,2年为一聘期。

第四,导师配备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在聘期内,除非因导师工作变动或者不能履行导师职责,聘任单位或个人不得无故终止导师工作。

第四章 学业导师管理与考核

社区综合管理委员会负责考核,具体通过对日常学生谈话记录、文艺活动、知识竞赛、主题讲座等活动次数进行打分,学期考核前10名的社区导师为优秀指导老师,当年度直接记为学校的年度考核优秀和教学质量考评优秀。深入社区为学生提供指导的老师按照值班半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给予两课时补助,同时在评职称的时候可认定为挂职管理经历或班主任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