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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区学生事件处理相关方责任划分和处理流程

发布日期:2024-03-15    浏览次数:


一、事件相关部门

(一)学院

1.提出与公寓有关的管理和服务要求。

2.落实执行学生处、社区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要求。

3.对学生进行管理教育及随时保证应急事件快速处理,处理好普通事件,在学生处带领下处理好严重事件和极端事件。

(二)学生处

1.负责学生的教育、管理。

2.在严重事件和极端事件发生时,作为主管部门研判处理协调事件的处理。

3.在需要有学院及学生参与的社区工作中,有教育、管理、处置的权力和责任。

(三)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

1.做好在宿学生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2.处理发生在学生社区内的小微事件。

3.与学院对接处理发生在学生社区的普通事件。

4.发生严重事件和极端事件时,要第一时间把事件通报给学生处、保卫处,在学生处的指导下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5.对学生处和学院提出的工作作出合理安排。

6.做好宿舍调整、分配、整合、搬迁等工作方案的制定。

(四)保卫处

1.做好事发现场秩序的维护工作

2.在极端事件中,做好门卫维护、协调公安、医院等相关工作。

二、事件处置人员

1.社区辅导员、学院辅导员

2.团委书记、处室科长

3.副书记、处室主管工作的副处长

4.校领导 学院书记院长 处室一把手

三、学生社区事件分类

1.小微事件:未影响学生生活、健康、学习的事件,如自习室占位、宿舍区生活小口角等

2.普通事件:影响他人生活、健康、学习但未达到严重事件程度,如制造噪音、吵架但未动手、小交通事故等

3.严重事件:打架 酗酒 宿舍内因安全受伤等

4.极端事件:跳楼 流血伤害 有伤害行为的心理异常等

四、事件处理

1.小微事件:由学生社区辅导员或社区辅导员与学院辅导员协调处理。

2.普通事件:学生社区管理科与学院辅导员、团委书记沟通处理。

3.严重事件:学生社区管理科、物业科第一时间将事件通报给社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学生处主管学生工作的副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保卫处副处长,由学生处负责事情处理及领导。

4.极端事件:社区辅导员、门卫、管理员等距离事发地最近工作人员在拨打120、110等电话后,第一时间将事件通报给社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学生处处长、学院书记院长、保卫处处长、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由学生处负责事情处理及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