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院院长工作职责

作者: 王永
日期: 2021-02-15 11:17:17

一、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协助书记做好医院的业务工作。
二、接受上级及市区医疗卫生(防疫)部门的业务指导,开展医疗卫生(防疫)工作。配合做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执业许可证等的注册、年审及医师、护士的注册登记考核培训等工作。
三、制定医院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指导、总结,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四、教育医院职工遵守《医务人员道德规定》督促检查岗位职责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五、负责组织检查医疗、卫生、保健、防疫、传染病等工作,经常深入科室,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六、加强基础医疗保障的管理,关心师生员工身心健康,支持医疗改革,不断增加服务项目。
七、重视科研,有计划的组织医务人员业务学习和进修,不断提高一责多能,全科医生的技能。
八、积极参加爱国卫生保健教育、心理咨询、食品卫生监督、扶贫、捐款、献爱心等公益性活动。
九、遵纪守法,勤政廉洁,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十、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为了病人,为了病人的一切。
十一、完成学校领导、医院党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