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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单位邮箱禁止接收和发送涉密信息。

  2. 相关人员脱离单位或不再负责邮箱收发,请尽快与信息化管理中心联系终止其使用权限。

  3. 禁止使用单位邮箱处理一切和单位无关的邮件业务,如有发现,直接封停邮箱,由责任领导书面做出说明后方可开通。

  4. 申请单位责任领导有义务严格要求单位邮箱的使用情况,如因管理或操作不当出现邮件泄露等信息事件,责任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5. 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要求使用单位邮件系统,如果出现违法行为,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使用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6. 联系电话:63513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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