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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年06月22日 15:44 阅读数:79 来源: 人事处

 

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教人〔202121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的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推荐的范围、对象和名额

1.推荐范围:我校在职教职工

2.推荐对象:主要推荐教学科研一线、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获得以下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

3.推荐名额:2021年度省教育厅给我校下达的推荐名额2名。各单位对照条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荐01名人选。

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5 周岁以下(19761 1 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3.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数据采集及要求

此次选拔工作使用“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管理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及报送。申报人登录https://www.hnzwfw.gov.cn,登录系统注册、填报信息。

各候选人在630日前,自行登录管理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认真注册个人信息,准确填写并在线提交《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

四、人选管理

1.建立考核制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是河南省教育系统的一项综合荣誉称号。各单位要结合入选人员工作的特点,主要从政治业务素质、学术技术水平、教研质量和效果等对其进行考核,一般应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人选的考核一般由各有关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2.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考核中的不合格者,对有违法、违纪或其它不适于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行为的,由各有关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报我厅备案并取消其资格。

3.建立择优推荐机制。凡遇推荐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省级人才项目人选时,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可从入选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人选中择优推荐。

五、报送材料要求

1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2。使用管理系统的《登记表》打印功能正反双面打印。

《登记表》中“贡献、水平、效益”栏目字数不超过500字。内容应包含①本人主持或参与的研究课题的级别和数量、获奖项目的级别和数量、主要项目概况;②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情况;③获得的荣誉称号(由县级以上人事或教育部门牵头表彰的)。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针对上述所列内容,有所侧重。所填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真实准确,提供的各项字均应以相关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得使用模糊含混的字眼。如:“10余篇”、“近20项”、“省内一流”、“国际领先”等

2.《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简表》原件1

3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出具的考核材料1(纸质、电子档)。各单位从德、能、勤、绩个方面对已确定的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材料一份,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加盖单位公章

4.佐证材料1份,按照目录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具体包括:

1)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2016年以来的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2)代表性论文、论著。2016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

3)科研成果。2016年以来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和表格均需使用计算机打印(使用A4纸张)。由人事部门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培训证书原件进行查验,并在复印件上逐一签字并在清单上加盖印章后上报;科研部门对论文、论著原件进行审验,并在复印件清单上签署经办人员名字、加盖印章后上报。每位人选的书面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字样,并注明人选姓名、推荐单位(填写“南阳师范学院”)、单位类别(填写“本科高校”)。

六、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所有书面材料202163018:00前报送人事处N410房间

联系人:贾晓 联系电话:63513710

 

 

                                                                                                                                                                                                              人事处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简表.doc (A3打印) 
          附件2:证件荣誉证书复印件清单.doc  

     附件3:著作、论文复印件清单.doc  

     附件4:科研项目获奖证书复印件清单.docx.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