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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第二批师资队伍“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

2021年06月22日 08:32 阅读数:73 来源: 人事处

宛院人字〔2021〕3号

校属各单位:

根据《南阳师范学院师资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宛院发〔201511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组织实施2021年度第二批师资队伍“能力提升工程”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1. 教师校外实践锻炼

12021625日前,个人申报,填写《南阳师范学院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明确实践锻炼的具体内容及目标任务。

22021630日前,各院部审核。将实践锻炼教师名单及实践锻炼单位、签署意见的《南阳师范学院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一式二份报人事处。

3202172日,研究确定。

二、外聘企业行业技术人才

12021624日前,各院(部)根据本单位的教学计划,提出外聘行业技能人才需求计划,对拟聘任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及业务考核,填报《南阳师范学院外聘行业企业技能人才申请表》一式二份,报教务处审核签章并将拟聘人选的个人简介、代表性成果及学历、任职资格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人事处。

22021625日,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对拟聘人员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三、选派优秀博士进行博士后研究

12021628日前,个人申请,填报《南阳师范学院选派优秀博士进行博士后研究申请表》一式二份,明确详细研究计划及工作任务。

22021630日前,院(部)推荐。根据培养计划和单位实际,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

3202172日,专家组推荐。学校成立专家组,对各院(部)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推荐。

四、相关要求

1.各院(部)在保证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安排教师参加实践锻炼,外派教师为专任教师总量的5%-10%。应注重对外聘人员的考核,筛选出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技能人才。要择优选拔,把科研能力强、业绩突出的高层次人才送出去进一步深造学习,为学科发展储备领军人才。

2.校外实践锻炼教师必须全职在实践单位从事一线工作,日常考勤由实践单位管理,各院(部)协助。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人事处、教务处及相关院(部)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实践锻炼考核小组,负责对参加实践锻炼教师的日常出勤及实践锻炼结束后的汇报考核。

2.相关表格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请各院(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N410房间。

 

 

南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