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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才中心

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2021年08月31日 08:55 阅读数:55 来源: 人事处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下半年我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具备符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三)符合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特别强调: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不符合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考生类别
河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普通类两年制、三年制)毕业班学生、普通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专升本三年级及以上学生、省内幼儿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三年级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省辖市报考,其他年级的学生不得报考,否则资格认定无法通过,或事后查实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读研究生不受年级限制,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省辖市报考。

特别强调:以上考生报考类别应具备学历条件须与本人毕业时取得的学历层次相适应,如不按要求的条件报名考试的,造成面试审核无法通过的,考生责任自负。

(五)报名受限条件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试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192日至417:00

(二)网上审核时间:202192日至5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192日至824:00

(四)全国统一考试日期20211030日,

三、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

http://www.heao.gov.cn/a/202108/42644.shtml

 

人事处

                                                                                       202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