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教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教人〔2017〕444号)精神及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下半年我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我单位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
按国家相关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工作,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仍执行直接认定的相关政策;跨学科认定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2016年起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任教,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均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
具有博士学位、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10号)文件要求,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合格,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
二、考试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9月2日至4日17:00。
(二)网上审核时间:2021年9月2日至5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9月2日至8日24:00。
(四)考试时间:2021年10月30日上午9:00-11:30。
(五)考试科目:教育理论。
三、报名流程及其它有关事项详见
http://www.heao.gov.cn/a/202108/42645.shtml
人事处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