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提高高等学校网络管理和服务质量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3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1〕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函〔2021〕13号)、关于发布《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教科技函〔2021〕14号),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学校须统筹有线宽带和无线局域网建设,由学校统一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接入校园局域网服务、再由校园局域网统一接入公用通信网络,并按法律要求实现校园网络“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统一归口管理”、“一人一号,实名登记”等强制性要求。
借鉴国内高校通行做法,经学校研究同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第三方运维服务商统一建设全校(包含学生宿舍)的无线网络并提供完善的运维服务,三大电信业务运营商需统一和第三方运维公司对接,实现全校有线、无线网络的一张网工程,经由校园网设备统一出口管理并留存上网日志。我校学生可自由选择电信业务运营商提供的融合套餐,可在我校任何区域(含宿舍、教室、实验室、机房、图书馆、室外人群聚集的关键区域等)登录后访问互联网,在校园网出口设备上自动分流到相应的运营商网络。
访问校内资源免费。
上网账号统一为教职工工号或学号,无线网标识(SSID)统一为NYNU-WLAN,实现校区漫游及无感知认证。
为落实网络安全法关于实名制上网及日志留存的规定,每人一个上网账号,校内不允许使用代理(即IP地址转换)方式共享上网。所有计算机设备(包括机房)登录认证后直接访问外网,由信息化管理中心在校园网出口设备上实现防代理功能。若违规使用代理设备,第一次发现则警告处理,不改正的,账号禁用24小时。屡犯不改的,账号禁用。
文明用网、依法依规用网。个人需对自己上网账号下所有网络活动负法律责任,请大家注意保存好自己的上网账号和密码。初次登录后应及时修改密码并保持足够的安全强度。
校园网服务中心统一设在学校中区学生事务大厅。师生遇到问题可到事务大厅办理业务,现场或拨打服务电话等方式反馈遇到的网络使用问题。
学校后续将提供更多的服务途径和内容,并及时告知全校师生。
信息化管理中心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