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院校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专项治理行动的紧急通知》(教办科技〔2019〕478 号)文件精神,全面规范我校教育移动应用管理,现就开展校内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专项治理行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相关部署要求,切实治理高校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应用泛滥的问题。在2020年3月底前完成我校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应用的清理工作,问题教育移动应用的数量明显减少,违规采集个人信息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投诉举报问题得到逐步解决,广大师生家长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二、治理范围
治理行动的对象为我校服务于学校教育教学和广大师生工作生活的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应用,包括:自主开发、自主选用和上级部门要求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
三、工作内容
1.加强教育移动应用的备案。各单位应按照《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要求,系统梳理本单位开发和选用的教育移动应用,形成教育移动应用名录并完成提供者和使用者备案工作。
2.规范教育移动应用的管理。各单位要规范教育移动应用的选用和开发管理。选用教育移动应用应报网络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开发教育移动应用应经网络管理中心立项。各单位不得擅自选用、开发未经审核、立项的教育移动应用。不得选用未完成提供者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网络管理中心应在备案工作的基础上,建立管理制度和规范,对已有教育移动应用做好登记并进行论证,明确学校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名单。
3.建立教育移动应用的决策机制。各单位要建立教育移动应用重大事项的决策机制。对要求统一使用和大范围采集个人信息的教育移动应用,应在履行立项和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充分征求用户意见,并报经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审定同意。采集人脸等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教育移动应用,应在上述要求基础上组织科学性、伦理性、安全性论证。
4.提高教育移动应用的网络安全保障。学校将按照《网络安全法》 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2.0 的要求,对各单位自主开发的所有教育移动应用进行定级备案和测评整改。建立常态化网络安全监测预警通报机制,及时进行安全加固修复安全隐患。自主开发的教育移动应用应经过等保测评和安全评估方可上线,并完善运维制度,保障安全运行。建立教育移动应用退出机制,超过半年未更新的教育移动应用应予以整合、关停。原则上大范围采集个人信息的教育移动应用应通过移动应用个人信息安全认证,规范数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自查、 重点抽查和总结提升等三个阶段。
1.自查阶段。各单位要按照工作任务,逐条对照、排查存在的问题。自查整改上报工作应于12月25日前完成,并将《教育移动应用自查情况表》报网络管理中心。
2.重点抽查阶段(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省教育厅根据安全监测和投诉举报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台账,开展重点检查,逐项跟踪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对问题较为严重或整改不力的高校将进行通报。
3.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省教育厅将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并根据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发掘在教育移动应用治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在全省高校予以宣传推介。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统筹协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行动,加强统筹部署,落实工作责任,提供条件保障。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强化教育移动应用治理工作的指导,采取多种方式督促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2.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通过开学教育等契机提高在校师生的网络素养,培养在校师生正确的上网习惯。同时,对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在上线前应加强宣传和解读,对师生存在的疑问进行认真解答。
3.加强支撑保障。各单位要加强对教育移动应用工作的条件保障,保障整合共享、运行维护、网络安全等工作开展。鼓励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探索创新教育移动应用供给机制,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应用服务。
联系人:文杰 0377-63513668nywenjie@nynu.edu.cn
附件:教育移动应用自查情况登记表(没有移动应用(APP)的单位不用上报)
附件下载地址: http://www.nynu.edu.cn/download/jyapp.docx
网络管理中心
院长办公室
2019/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