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味是评价饮用水水质最直观的指标之一,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加强了对嗅味物质的关注,将2-甲基异莰醇、土臭素两种藻源致嗅物列为强制管控对象,并将二甲基二硫醚和二甲基三硫醚列入标准附录。人类对嗅味非常敏感,一些致嗅物含量达到10ng/L水平时就会导致饮用水产生异味,虽然一般被认为对身体无毒,但会引发用户反映和投诉,而且水厂常规工艺对于多数致嗅物都难以有效去除,因此给供水行业带来巨大挑战,供水企业亟需提升嗅味管控能力。本文介绍嗅味的来源及影响因素,阐述嗅味的监测、预警、响应、处置流程和要点,重点讲解应急处理技术与工艺方法,旨在为供水企业开展饮用水嗅味防控工作提供实用指南与参考。
嗅味:经由人的鼻子所能闻测到的嗅觉异味(异嗅味),是水中某些化学物质对人的嗅觉末梢神经刺激所产生的一种综合感觉。
嗅味物质:导致饮用水产生嗅味的物质。
产嗅藻:在生长过程中可以代谢产生嗅味物质的藻类。
饮用水源中常见的嗅味类型分为土霉味、腐败味、鱼腥味以及化学品味等。
土霉味:也被描述为土味、淤泥味、霉味等,主要由丝状蓝藻或放线菌的代谢产物 2-MIB 和 GSM 所致。
腐败味:也被描述为烂菜味、沼泽味、臭水味等,主要由蓝藻、有机物体厌氧腐败产生的二甲基二硫醚和二甲基三硫醚等硫醚类物质所致。比如2007年5月无锡太湖水源嗅味事件。
鱼腥味:也被描述为鲜鱼味、藻腥味、腥味等,主要由部分真核藻类代谢产生或部分胺类物质污染所致。鱼腥味问题在我国黄河流域沿线城市水源冬季结冰期时发生,主要与低温期金藻、隐藻及硅藻等的增殖有关,爆发周期较短。
化学品味:也被描述为塑料味、胶水味、石油味等,主要由一些人工合成化学物质所致。
2009 年开始,国家水专项课题针对饮用水源嗅味类型和分布进行了调研,结果显示饮用水源中 80%以上的样品存在嗅味问题,最多见的是土霉味。当嗅味问题发生时,鉴定出主要致嗅物质是关键。引发水源水土霉味的常见物质为二甲基异莰醇(以下简称 2-MIB)和土臭素(以下简称 GSM),其嗅阈值都是10ng/L。

嗅味的主要来源分为自然来源和人类活动。
自然来源主要为藻类、放线菌、真菌等微生物的代谢产物,如常见的 2-MIB 和 GSM。此外,某些藻类会释放硫醚类化合物,微生物在分解有机物时也会产生硫醇、硫醚类化合物,如二甲基二硫醚和二甲基三硫醚,导致水体产生异味。
主要嗅味及其产嗅藻如下。
2-MIB:颤藻、席藻、浮丝藻、拟浮丝藻、假鱼腥藻、细鞘丝藻、束丝藻、气丝藻、沙丝藻
GSM:长孢藻、鱼腥藻、席藻、浮丝藻、颤藻、束丝藻、胶鞘藻
鱼腥味:锥囊藻、黄群藻、辐尾藻、棕鞭藻、鱼鳞藻、隐藻、针杆藻、星杆藻、直链藻、小环藻、鱼腥藻、有色鞭毛藻、多甲藻
芳香味:金藻、涡鞭藻、有色鞭毛藻、硅藻
青草味:硅藻、有色鞭毛藻、微囊藻
人类活动主要包括工业和生活污水排放及农业面源径流。工业化学物质及氮、磷等营养物质进入水体后有些直接导致化学味产生,有些促进藻类大量生长产生其他嗅味,有些直接分解产生嗅味问题。此外,输配水管网中的生物膜和管道材料可能释放出嗅味物质,如硫醚类化合物、卤代有机物等。

藻类等水生生物引起的嗅味问题与水体透明度、溶解氧、营养物质及气候条件等有关。水温较高的夏秋季节、较高的水体透明度、较强的光照及富营养化状态的水体容易滋生藻类;较低的溶解氧会使水生生物大量死亡发酵产生嗅味问题;低风速时藻类容易原位生长;较低的降水量会导致水体营养物质富集,增加水体富营养化程度,从而促进藻类生长,导致水体嗅味波动。
藻类的完整分类等级为:门→纲→目→科→属→种。中国藻类学界广泛采用的是曾呈奎院士建立的分类系统,将藻类分为12个门,具体包括蓝藻门、红藻门、隐藻门、甲藻门、黄藻门、金藻门、硅藻门、褐藻门、裸藻门、绿藻门、原绿藻门、轮藻门。饮用水水源相关的藻类常见门类和属种如下。
(1)蓝藻,即蓝细菌:富营养化水体中的绝对优势种,夏季易爆发水华,危害大,属于“头号问题藻类”,部分藻类产生微囊藻毒素。包括微囊藻、鱼腥藻、颤藻、席藻、平裂藻等。
(2)绿藻:呈鲜绿色,种类最为丰富,但数量上通常少于蓝藻,水质较好时占优。包括衣藻、水棉、小球藻、石莼(海白菜)、团藻、栅藻。
(3)硅藻:对水质要求较高,常作为水质较好的指示生物,多见于河流水源中。包括直链藻、舟形藻、小环藻、针杆藻等。
(4)隐藻:多见于含氮较高的水体,富营养化水体全年优势种。包括尖尾蓝隐藻等。
藻的种属、含量不同,对常规水处理工艺运行以及对出厂水水质的危害也不一样。席藻10万个/L或蓝藻(15~30)万个/L时,水即产生嗅味。有些藻产生藻毒素,对人体更具危害,卫生部推荐饮用水水源中藻类卫生标准安全限值为1万个/L,警戒限值为21万个/L,危险限值为120 个/L。
南水北调郑州段的水源,含有的藻类种属较为多样,以硅藻为主,近些年监测到有一定量级和威胁的藻类有硅藻→脆杆藻(2015年)、绿藻→刚毛藻(2022年)、蓝藻→尖头藻(2025年)。
黄河干流郑州段的水源,大多进入调蓄池调节,调蓄池中的藻类种属稳定,常年以绿藻门类为主,有少量裸藻、硅藻(针杆藻,2025年)和隐藻门类,夏季会有蓝藻门类(尖头藻、伪鱼腥藻,2025年)出现,藻类密度上升,最高可达数千万。
供水企业应设立由中心化验室、厂级化验室、水厂班组、在线仪表等构成的水质预警监测系统。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对水源地外围可能影响水质的潜在区域(例如入湖口、水体上游等)实施严密监控。
供水企业应按照《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6)《城乡统筹区域供水企业水质检测能力建设技术规范》(T/JSWA002)中水质检测项目及频次要求开展日常监测。易发生藻类污染的水源水需增加藻类、叶绿素 a、嗅味物质等特征污染指标的检测,藻类检测时应进行分类,关注产嗅藻的变化趋势。
供水企业应合理配置从源头到龙头的水质在线监测仪表,原水至少配备水温、溶解氧、浑浊度、pH、高锰酸盐指数、氨、电导率等在线水质仪表,以藻类为特征污染物的原水还应配备藻密度或叶绿素在线仪表。
存在嗅味物质风险的水源,供水主管部门应积极与生态环境、水利、海事、气象等部门进行协调,保持紧密沟通,帮助供水企业与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最直观的嗅味异常通常是通过臭和味测定发现,也可通过在线仪表报警显示。当外围水或水源水出现嗅味异常或在线仪表出现报警时,值班人员应立即上报,并通知在线仪表维护人员验证仪表显示数据准确性,同时增加对嗅味物质、产嗅藻等特征指标的检测频次,做好预警准备。
经过长距离管道运输的原水,除加强水源水预警监测外,应对进厂原水进行嗅味物质的预警监测工作。
当水源水突发嗅味物质污染时,供水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监测机制,实时跟踪监测嗅味物质在制水工艺及供水管网中的变化,分析各工艺段对嗅味物质的去除效果,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
在强化水质指标监测的同时,水厂应密切关注气温、风力、风向、光照强度及降雨等气象条件的变化,以预测水源水嗅味物质变化情况。
嗅味物质升高时最直观的指标为臭和味升高,臭和味的检测方法有冷嗅法和热嗅法。因嗅味物质在水温较高时挥发性强,通常采用热嗅法检测臭和味。也可利用密闭空间对水龙头溢出的挥发性物质进行浓缩,提高人工闻嗅的灵敏度。应加强对供水企业相关人员的闻嗅培训,提升其对常见嗅味物质的敏感性。在检测臭和味时发现原水有明显土臭味,即进行嗅味物质的检测。
2-MIB 和 GSM 常用的检测方法为固相微萃取-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具体方法参照GB/T5750 执行,通过检测滤膜过滤前后水样来表征藻细胞内外嗅味物质含量,跟踪分析净水工艺对嗅味物质的去除效果。要持续跟踪嗅味物质变化情况,不断积累实战经验。
嗅味物质测定需配备大型仪器设备,不适用于厂级化验室。嗅味物质的主要来源是藻类的代谢,因此可通过检测产嗅藻的变化可以预测原水嗅味物质的变化。藻类的检测可使用显微镜计数法和藻类智能分析仪。因现行标准方法测定藻类用时较长,可参考藻类快速检测法。有条件的供水企业,可配备藻类智能分析仪,提高检测速度和藻种检测的准确度。
嗅味突发性污染通常会伴随着常规指标的异常变化,值班人员在发现嗅味升高时,可结合在线水质指标变化情况和化验室常规指标检测结果,快速初步判断嗅味物质的类型和浓度水平,并进行预警。例如,当监测到臭和味、藻密度、pH、叶绿素a等指标中的一种或多种指标升高,或者产嗅藻出现并成为优势种,则判断水源存在土霉味,此时应立即上报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值班人员若发现原水出现严重嗅味问题,伴随着溶解氧急剧下降、藻密度快速上升或氨浓度快速上升等情况,同时,其中 1 种情况已达到公司应急预案中一级响应标准,值班人员应立即按程序上报,申请停止取水或切换应急备用水源。
当原水嗅味物质异常升高时,供水企业应加强水源地及其外围的水质监测,供水主管部门应及时联合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共同探究嗅味物质的来源及产生原因。
当管网水出现嗅味问题时,供水企业应立即介入,并请用户保留样品,或前往现场采集样品,带回实验室进行嗅味物质分析及评价,诊断嗅味物质产生的原因。
原水嗅味物质波动期间,应跟踪检测可能受影响片区的嗅味物质残留,密切关注供水热线关于水质问题的投诉,及时、准确回应公众关切,妥善处置网络舆情。
供水企业宜编制突发嗅味应急预案,根据臭和味等级或典型嗅味物质浓度水平划分应急等级,并明确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通常以水源水中臭和味等级及特征指标浓度为例进行应急响应等级划分。各地也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和技术能力水平,评估多级屏障工艺去除效果,灵活设定响应等级。
一级响应:水源水臭和味为 5 级(有强烈的恶臭和异味)、溶解氧小于 1mg/L、藻密度大于 10000 万个/升、2-MIB 浓度大于 1000ng/L,以上四个条件满足一个,启动一级响应。
二级响应:水源水臭和味为 4 级(有很显著的臭味)、溶解氧小于 2mg/L、藻密度大于 8000 万个/升、2-MIB 浓度大于 700ng/L,以上四个条件满足一个,启动二级响应。
三级响应:臭和味为 3 级(能明显觉察出臭味)、溶解氧小于 3mg/L、藻密度大于 5000 万个/升、2-MIB 浓度大于 400ng/L,以上四个条件满足一个,启动三级响应。
四级响应:臭和味为 2 级(一般人都可以觉察出臭味)、藻密度达大于 3000 万个/升、2-MIB 浓度大于 100ng/L,以上三个条件满足一个,启动四级响应。
供水企业通过在线监测、人工检测或群众举报发现水质嗅味出现异常,立即核实污染情况并采取初步应急处置措施。
供水企业应尽快确定嗅味类型和臭和味等级,根据污染程度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
嗅味物质浓度升高时,供水企业按应急预案规定流程进行信息报告。其中,一级响应启动后于 2 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供水主管部门,二级和三级响应启动后若存在出厂水无法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或存在全市减量降压供水的可能,于 2 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供水主管部门。
城市人民政府应设立供水应急指挥机构,一般由供水、生态环境、水利、卫生健康等部门及水源地管理单位、供水企业等相关单位共同组成,由政府领导全面负责应急处置事件的指挥与协调,包括组织调度清洁饮用水,水源地水量和水质保障,邀请专家进行指导,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帮助恢复生产,协调相关部门确保社会稳定。同时,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污染源溯源查找、水源地及上游水质监测、江河湖库水量调度、出厂水及管网水水质监控和疾病防控等工作。
供水企业在接到水质异常预警后,应迅速安排采样,根据嗅味类型检测常见嗅味物质。同时,依据应急预案或小样试验结果,进行初步判断后设定工艺参数,必要时先按照嗅味类型采取应急投加粉末活性炭、增加氧化剂投加量、降低水量负荷等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安全供水。
夏秋季节为嗅味问题高发的时段,在高温到来之前,供水企业要根据原水水质变化情况适当调整日常运行参数,在不影响正常滤速的情况下,可适当地降低砂滤池的冲洗周期,培养砂滤池中的生物量,以增加原水突发嗅味污染时砂滤池的去除效果。藻类升高期间,通过增加混凝剂的投加量和增加沉淀时间,控制沉淀出水浑浊度,提升藻类的去除效果。
针对常见的嗅味问题,主要的应急处理技术为氧化技术、粉末活性炭吸附技术和曝气吹脱处理技术,在应对嗅味和藻类共存时需采用多技术联用的综合应急处理技术。
一般情况下,若原水有明显土霉味和化学品味时可投加粉末活性炭,鱼腥味较重时可增加预氯化的投加量,腐败味出现时可增加预臭氧投加量,不具备条件时可投加高锰酸钾或复合盐。待检测结果出来后,根据检测结果再进行调整。应急处置过程中,供水企业应采集、保留必要的水样进行记录和分析。

(1)氧化技术
常见氧化剂有氯(液氯或次氯酸钠)、臭氧(O3)、高锰酸钾及其复合盐、二氧化氯、过氧化氢等,其中二氧化氯和过氧化氢因其原材料或自身化学性质,一般不作为应急药剂。
各种氧化剂应急使用场景略有差异。针对常见的土霉味物质 2-MIB 和 GSM,以及其它各类嗅味,臭氧都具有较好的效果,在投加浓度为 0.4~3.8mg/L 时,去除率最高可达70%;缺点是需要现用现制,设备购置、管理成本较高,易产生溴酸盐等氧化副产物。氯和高锰酸钾及其复合盐对二者去除效果一般。有研究表明,1mg/L的高锰酸钾60min内仅能去除不到10%的2-MIB,但它与含藻水中藻类细胞的反应速率适中、可控,除藻效较好,并有助于避免藻细胞破裂导致的胞内嗅味物质释放,因此在藻类含量较高的原水中可与其他除嗅工艺联合使用;次氯酸钠对2-MIB 和 GSM的去除率一般也不超过20%。针对产生恶臭或腐败味的硫醇硫醚类物质,臭氧、高锰酸钾均有很好的去除,而氯的去除效果一般,原因是硫醇硫醚类物质升高往往伴随着氨氮的升高,加氯后会生成氧化能力较弱的氯胺,影响氯的氧化效果。
在使用氧化剂处理高浓度嗅味物质、高藻密度的原水时,氧化剂的投加要适量,防止过度氧化致使藻细胞破裂,造成胞内物质进入水体,使原水中溶解性嗅味物质升高,增加后续工艺处理困难。
在投加氧化剂时,应经小样试验后确定投加量,并关注氧化剂可能带来的二次污染。投加高锰酸钾时,投加量受原水有机物含量影响较大,一般不超过 2mg/L,并应监控工艺过程出水的色度和锰离子含量。投加臭氧时,若原水中溴离子含量高,预臭氧和后臭氧投加总量宜不大于 2.5mg/L,并跟踪检测臭氧出水和出厂水溴酸盐的变化。投加氯氧化剂时,应跟踪检测可能产生的卤代烃、卤乙酸等消毒副产物。
近些年来兴起了一些高级氧化技术,主要包括UV高级氧化法、光催化氧化法、超声氧化法、Fenton氧化法等。有研究表明,UV/H2O2可将100ng/L的GSM、2-MIB降解约 90%,结合PAC吸附后,总去除率可进一步达到 95%。双氧水投加剂量控制在5~10mg/L即可。另外,UV/氯高级氧化工艺可通过UV激活氯形成强氧化性活性自由基,以此氧化目标化合物,UV/氯联用的降解率可显著提升至 92.7%。
(2)粉末活性炭吸附技术
粉末活性炭(以下简称 PAC)具有较大的比表面积和丰富的孔隙结构,是应对突发嗅味问题的重要手段,能够有效吸附水中的嗅味物质。
粉末活性炭可以去除的嗅味类型主要有藻腥味、土霉味、化学味等。研究表明,水源水 2-MIB 在 200ng/L 以下,PAC 投加浓度为 10~15mg/L,其去除率可达 42%~82%。因原水中的有机物对粉末活性炭吸附嗅味物质有竞争,在原水嗅味物质浓度较高的情况下,单独投加粉末活性炭一般不能将嗅味物质降至 10ng/L 以下,需要结合后续处理工艺进行联合处置。
粉末活性炭的选型和吸附时间影响嗅味物质的去除效果,粉末活性炭宜按照《生活饮用水净水厂用煤质活性炭》CJ/T345 进行选型,粉末活性炭的目数与去除效果成正比,但考虑到对后续滤池的影响,粉末活性炭宜选择200目规格,碘吸附值≥900;粉末活性炭投加点应尽量设置在取水口处,尽可能使接触时间在1小时以上,同时也是避免粉炭与预氧化剂、粉炭与净水剂作用相互抵消,若不具备拉开距离的条件,应加大粉末活性炭的投加量。
根据经验和小样试验结果,确定粉末活性炭的投加量,投加量宜为 10~30mg/L。若投加量过高或累计投加时间过长,将对砂滤池及尾泥脱水工艺产生影响。因此,在确保嗅味物质达标的前提下,还应尽可能减少粉末活性炭的投加量。
(3)多级屏障集成技术
水厂采取强化处理和深度处理工艺对嗅味均有一定的去除作用。结合水源水的粉炭吸附、预氧化剂投加等应急处理技术,可形成多级屏障集成技术体系。该体系一般由预氧化、粉末活性炭、强化混凝、砂滤、臭氧-生物活性炭滤池、消毒等工艺组成,通过对嗅味物质的逐级去除,确保出厂水的安全性。
在原水突发嗅味污染时,一般可以同时使用氧化剂与粉末活性炭,此时氧化剂应在粉末活性炭之前投加,若氧化剂为臭氧,应确保接触时间大于 5 分钟;若氧化剂为氯或高锰酸钾及其复合盐,应确保接触时间大于30分钟。例如,在2007年无锡水危机期间,使用KMnO4投加于取水口并配合活性炭吸附的应急处理工艺,成功在输水过程中氧化去除了致嗅物质和污染物,取得了良好效果。
嗅味物质通常为挥发性或半挥发性有机物,通过曝气处理可部分去除。在嗅味污染期间,配备生物曝气氧化工艺的水厂可适当增加曝气量,提升气水比,以增强嗅味物质的去除效果。
混凝沉淀工艺能够有效去除藻细胞,胞内的嗅味物质也会随之去除。嗅味污染期间,可适当降低沉淀池出水浑浊度,宜控制在 1NTU 以下,通过强化混凝去除尽可能多的藻类。同时应强化沉淀池排泥管理,缩短沉淀池的排泥周期,防止沉淀池底部藻类在厌氧条件下发酵造成底泥上翻。
砂滤池中石英砂可作为微生物的载体。通过降低砂滤池反冲洗进水氯含量、调整反冲洗周期等操作,驯化砂滤池中的微生物,增强生物降解功能,达到有效去除嗅味的目的。
臭氧-生物活性炭工艺可有效保障出水的嗅味物质含量在较低水平,嗅味污染时,可适当增加主臭氧的投加量,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降低水量负荷,以有效提升活性炭滤池的生物降解能力。日常运行生物活性炭滤池时,应密切监控生物量的变化情况。
供水企业应本着“不合格水不出厂”的原则,充分利用上述应急技术+工艺参数调整的多级屏障处理技术,有效应对原水嗅味污染。
嗅味波动时,通常伴随藻类暴发、pH 升高、溶解氧降低、高锰酸盐指数波动等情况,故在去除嗅味物质的同时,要统筹考虑对相关指标的影响。供水企业应探索总结出不同响应等级下水量负荷调整和臭氧及粉末活性炭的合理投加浓度。
一般情况下,水厂工艺流程中的药剂(材料)应急投加点位有以下6处。

投加点1:点位设置在取水口附近,可以设置高锰酸钾或复合盐、预臭氧、粉末活性炭等应急投加点,但不可同时使用。若后续距离沉淀还有很长的停留时间,此处只需设置氧化剂应急投加点,在满足反应时间的后续工艺段设置粉末活性炭应急投加点。
投加点2:若原水需要长距离管道输送至进水厂,可在长距离运输管道前端设置粉末活性炭应急投加点。
投加点3:此投加点适用于前端不具备应急设施建设条件或投加条件,可设置高锰酸钾或复合盐、预臭氧、粉末活性炭等应急投加点,但不可同时使用,需根据原水污染物情况调整,若集水井停留时间超过 30min,集水井出水可再设置粉末活性炭投加点位。
投加点4:对于含有预处理工艺并正常运行的水厂,应急投加点位设置可选择性较多,在前端投加氧化剂,间隔 30min 后设置粉末活性炭投加点,粉末活性炭投加点可设置在预氧化之后,也可设置在沉淀之前,进行多点投加,确保吸附效果。
投加点5:对于不含预处理工艺的水厂,粉末活性炭应急投加点只能选在混凝沉淀前,若原水输送有一定距离,取水头部应设置预氧化装置以应对不同的嗅味污染,混凝沉淀前投加应适当增大投加量,以确保去除效果。
投加点6:按照砂滤池的运行情况,可以采取砂滤池前投加次氯酸钠增加砂滤阶段嗅味物质的去除效果或优化砂滤池的运行情况。
当发生四级响应时,通过调节氧化剂的投加量及强化混凝即可满足出水中嗅味物质浓度要求。随着嗅味物质浓度的升高,响应级别逐渐上升,可逐步增加粉末活性炭的投加量,同时调节其余工艺参数。
应急启动后,应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开展小样试验,必要时小样试验结束后测定水样嗅味物质,根据检测结果,调整工艺参数。
若原水无预臭氧,也可采取其他预氧化投加措施,例如预加氯或高锰酸钾及其复合盐,在去除少量嗅味物质的同时可以改善水体情况,有利于后续混凝沉淀处理。
供水企业应根据原水水质、应急投加设施和自身工艺流程等情况,科学设计小样试验。
对于有嗅味的水源水,应通过小样试验确定粉末活性炭或氧化剂的投加量。氧化剂或粉末活性炭的反应时间应根据实际运行停留时间设置,搅拌桨转速宜设为 50 转/分钟左右,初步反应取样后根据需要可按照程序继续进行混凝沉淀试验,以跟踪处理效果。
水源水嗅味污染可能伴随有机物、氨、藻类大量增长等问题,因此在设计小样试验方案时,需综合考虑各指标的去除效果和工艺调整可行性。
在采取不同的应急处理技术时,可通过小样试验初步判定该技术处理后的水是否满足国标要求,并跟踪检测不同的应急处理技术存在的二次污染问题,以确保供水安全。
供水企业应加强应急备用水源地的管理与保护,完善风险评估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其即起即用。
根据密云水库等实例研究,产嗅藻主要在浅水区的下部生长,并易受水下光照驱动,因此,水位上升可减少水库浅水区即高风险区面积,实现产嗅藻原位控制。此外,针对小型水库还可以通过压缩水库停留时间实现产嗅藻及致嗅物的快速控制。
如遇必要情况,供水企业应及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并增加相关指标的监测频次。具体的水量调度方案应根据各地的供水应急调度方案确定。
启用应急水源时应关注管道中水质变化情况,必要时采取放空措施。采取清水互联互通方式的,应缓慢调整阀门,必要时分次调节,每开两格后宜等待 30~60min,确保管道中水质不发生明显波动。
在保障管网压力正常的前提下,应适当降低应急水厂的生产负荷,延长工艺停留时间,以增强生产工艺对嗅味物质的去除效果。
加强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应急物资包括粉末活性炭、混凝剂、消毒剂、氧化剂等,要详细记录其种类、数量、保质期等台账信息,定期进行清点,并与应急物资供应商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应急物资库存充足。一旦发生应急事件,立即与供货商进行沟通,确保应急物资的后续供应及时到位。
要加强对嗅味污染的应急检测和应急处置培训,在班组员工中全面宣传公司应急总体预案和嗅味污染专项预案,将应急响应等级涉及的相关指标浓度范围放在化验现场,发现指标异常时及时反馈,提高一线员工对嗅味污染的预警和处置能力。
原水突发嗅味物质污染时,生物活性炭滤池在保障出厂水水质安全上非常重要。要长期持续跟踪臭氧-生物活性炭工艺对嗅味污染的去除能力,为应急处置和更换活性炭积累必要的数据。
原水突发嗅味物质污染时,供水企业可根据制水工艺停留时间,采集各环节水样检测嗅味物质,跟踪分析各工艺段去除效果。采集水样以棕色玻璃瓶为宜,采样时应注满容器,上部不留空间。样品采集后、测定前,应在 0℃~4℃冷藏保存并尽快测定。
供水企业在启动应急程序的同时,应对应急处置环节和过程进行全面记录与备份,便于后续跟踪核查。应急响应和处置结束后,应做好总结,必要时修订应急预案。

饮用水的嗅味问题,虽非严重危害人身健康,却往往是水质安全最直观的“晴雨表”,直接影响着公众的感官体验与用水信心。本文从深入剖析嗅味的成因与特征,到建立灵敏的监测预警机制,再到构建高效的应急响应与应急处置体系,这四个环节环环相扣,共同构筑一道坚实的饮用水嗅味防控体系。
应对嗅味挑战,不仅需要技术的迭代与工艺的升级,更考验着管理者的责任与智慧。未来,随着水源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和水处理科技的持续进步,我们有信心将嗅味风险降至最低。让我们以科学为矛,以责任为盾,全链条守护好每一滴水,让清泉长流,让百姓喝上放心水、优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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