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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程

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 • 解读⑥ | 扎实构建水生态监测体系 全力支撑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

发布日期:2023-07-09  文章来源:生态环境部   点击数: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评分细则》)。在长江流域探索建立水生态考核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重要举措。


水生态监测是水生态评价和考核的重要基础,随着水生态环境保护向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流域要素系统治理、统筹推进转变,水生态监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日益凸显。为加快建立健全水生态监测技术体系,生态环境部加强水生态监测技术体系顶层设计,完善长江流域水生态监测网,统一监测技术要求,探索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构建监测评估数据平台,为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提供监测数据保障。



一、科学构建监测网络,客观反映长江流域水生态状况



科学的水生态监测网,是客观评估长江流域水生态状况的基础。水生生物生长繁殖,受生境条件影响较大,设置水生态监测点位,需要考虑不同生境条件和人类活动强度的影响。国际上水生态监测点位设置普遍考虑调查区域的生境组成,并代表流域内主要水体水生态状况,采样点位位置避开污染源的直接影响。


2020年起,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重点流域水生态试点监测,初步形成重点流域水生态监测网,每年开展水生态监测评估,长江流域水生态监测网初步形成。2022年,生态环境部印发《长江流域水生态监测方案(试行)》,按照考核水体范围和评估需要,进一步完善了长江流域水生态监测网。


长江流域水生态监测点位设置,参考了国际经验和国内生态区划成果,将长江流域分为长江源头、长江上游、长江中游和长江下游等4个水生态区。以代表性、科学性、延续性、针对性、可行性为原则,以支撑考核为导向,充分考虑水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流域的系统性,在长江流域干流、主要支流和重要湖库设置331个水生生物监测点位,并将所涉及水体的岸线、水域、水源涵养区、水生生物栖息地作为水生境的监测范围,依托国家水环境质量监测网开展水环境监测,综合反映考核水体水生生物、水生境、水环境状况。同时,充分考虑监测工作的延续性,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现有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和开展水生生物监测的点位,统一点位设置要求和密度,提高各水体水生态评价结果的可比性。



二、统一监测技术要求,不断提高水生态监测的规范性



20世纪90年代,原国家环保局组织编制了《水生生物监测手册》,规范了生物监测方法、评价方法和分类技术等要求。2012年起,松花江流域有关监测机构开展水生生物监测工作,逐步建立了以水生生物为核心的水生态环境综合评价体系,为全国重点流域水生态监测评价技术体系构建积累了实践经验。


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对监测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保证监测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监测总站、卫星中心等单位细化作业流程,制定了底栖动物、浮游动物、水生植被等一系列监测技术要求。在监测工作开展前,进行技术培训;在监测工作开展期间,组织技术交流,为一线监测人员提供全流程技术指导。



三、严守数据质量“生命线”,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



监测数据质量是监测工作的“生命线”,没有可靠的监测数据支撑,将严重影响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开展水生态监测工作,始终要把数据质量摆在第一位,在工作开展初期,水生态监测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监测人员质控意识不足,水生态监测普遍未纳入监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


为了保障监测数据质量,监测总站、卫星中心制定了《长江流域水生态监测质控方案(试行)》,进一步明确从采样到数据分析的全流程质量控制要点,规范内部质控和外部监督检查要求,监测总站制定了《水生生物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要求》,为监测机构完善水生生物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提供了有益借鉴。



四、加强监测协同,构建多部门协作的立体监测体系



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的14项指标分别由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和水利部开展监测,其中,生态环境部涉及的监测指标也涉及多个单位的协同。


各监测单位间建立起良好的工作协同机制,加强水陆协同、天地协同,长江和太湖流域协同,国家和地方监测协同,形成监测一盘棋。指标上,协同水体监测和岸线、栖息地生境监测;手段上,协同地面监测和遥感监测;区域上,协同上、中、下游监测,协调长江流域和太湖流域,各单位统一监测方法;工作上,在国家开展监测的同时,开展监测技术示范,并采用实训与理论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地方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地方也为国家监测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通过长江流域水生态监测,进一步理顺了水生态监测工作机制,统筹了各方面监测力量,真正实现了流域监测一盘棋,为其他流域水生态监测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五、深化监测数据融合分析,科学支撑水生态保护修复



国家建设运行共享共用的水生态监测评价数据平台,基本实现了任务下达、采样、现场监测、样品流转、实验室分析、监督检查、数据报送审核、状况评估等全过程的在线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测过程的规范性和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充分利用水生态监测评估结果,统筹水生生物、水生境、水环境、水资源数据,深入分析监测数据间内在逻辑和变化规律,探索建立压力分析模型,力求摸清造成水生态系统失衡的主要原因,指导开展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在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期间,各地应加强水生态监测能力建设,壮大监测技术人员队伍,因地制宜建立水生态评价指标体系,不断提升水生态监测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现代化水平,助力水生态环境保护由污染治理为主,向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要素协同治理、统筹推进转变,为实现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奠定良好监测基础。



(作者系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党委书记、站长 张大伟

供稿 |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编辑 | 宋祥
审核 | 秦超